安全員勞動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為新康天河國際大酒店建築土建安裝工程安全員事項,簽訂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
1、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新康天河國際大酒店建築土建安裝工程完工;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及崗位職責
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實施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並負責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貫徹體系要求、安全條例和文明施工標準是安全員工作準則,執行相關規章、規程是安全員的責任;
3、辦理開工前安全監審和安全開工審批,編製工程安全監督計劃,上報安全措施和分項工程安全施工要點;
4、制定工程文明施工達標方案,提交文明施工達標方案,實施文明施工達標方案;
5、正確填報施工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情況的安全生產報告,定期提出安全生產的情況分析報告的意見;
6、檢查評定安全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是否達標,處罰現場違章行為,組織機械設備安全評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見和處理辦法;
7、承辦工地文明施工相關事宜,向主辦安全監督部門交辦事宜,參加事故調查,定期安全檢查,例會提出工地項目獎罰意見; 8. 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地下管道、腳手架安全、機械設施、電氣線路、倉儲防水等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和標準。如發現施工現場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提出改進措施,督促實施並對改進后的設施進行檢查驗收。對不改進的,提出處置意見報項目負責人處理;
9. 同各施工班組及個人簽訂安全紀律協議書;
10. 隨時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指導,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不符合安全規範施工的班組及個人進行安全教育、處罰,並及時責令整改;
11、完成與本職相關的其它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等。
三、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 元;
2、甲方在工程正負零后每月 日發放上月工資的 70% 元,剩餘部分在工程峻工驗收后支付;
3、乙方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支付勞動報酬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代扣代繳。
四、違約責任及制約措施
1、甲方應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2、乙方應及時、準確完成工作任務、崗位職責規定的各項事情,由於乙方的原因或過失等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當月勞務費中扣除;
3、乙方上班期間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曠工、遲到早退現象等情況;首次以教育為主—警告;今後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如第四條第2款、第3款所列情況嚴重或屢教不改,甲方有權解除勞動關係,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吵鬧。
五、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新化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關職能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安全員勞動合同 標籤:安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