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供貨合同(一)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供貨清單及合同總金額
二、交貨方式及地點
2.1供方送貨至需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即 ,運費由供方承擔。
2.2交貨詳細地址:
2.3需方指定簽收人: 聯繫方式:
2.4交貨日期: 年 月 日,根據需方要求送抵現場安裝交貨。如由供方代辦託運,交貨日期以承運人簽發的單據日期為準。
三、付款方式
3.1 供需雙方協商採取以下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3.2 支付方式為:經雙方協商採用支票支付,合同簽訂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價款的10%做為
預付款,貨物到場並經需方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價款的85%,留合同價款的5%做為質保金,待驗收合格一年後且無相關問題付清。
四、貨物驗收
4.1 貨物驗收的標準以本合同標的物使用說明書為準,由需方使用部門驗收、核查並確認后,即貨物驗收合格。
4.2到貨時,供方本合同負責人應到交貨現場,如發現因貨物破損,供方應按需方要求更換貨物,組裝完畢后,經需方進行驗收。
五、保修條款:本產品保修以廠商所提供的用戶手冊或說明書為準。
5.1在保質期內因設備本身的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需方現場,供方負責免費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供方應對設備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5.2本合同標的物均為終身保修,除人為損壞外均在保修範圍內,無償保修。
六、不可抗力
因颱風、地震、水災等不可預見並且雙方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為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對履行合同產生影響時,受影響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通知對方,並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事件詳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變更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七、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7.1 本合同及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按照該法律進行解釋。
7.2 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附件及補充條款
8.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標的物設備、設施及配件清單。
8.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或其它書面形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中的條款若與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發生衝突,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9.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4 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簽訂地點、時間
十一、附件:供貨清單。
需方: 供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產品供貨合同(二)
甲方(需求方):
乙方(供貨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特簽訂本協議,就供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為甲方提供相應的材料或設備。
二、質量標準一般定義為: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國家相應的標準要求。甲方對實際供貨有特殊要求時,需在給乙方提供的清單中說明。
四、供貨方式:甲方將所需設備或材料的清單提供給乙方,乙方收到清單后根據設備或材料的清單給予甲方報價,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對報價確認后簽訂單項訂貨合同,合同中需說明的項目應包括設備或材料的參數、數量、供貨期限、價格、付款方式等雙方必須說明的信息。
五、貨物驗收:甲方對乙方所供的每批貨品應進行驗收,因質量問題嚴重或被相關監管部門查處,甲方有權解除協議,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若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拒絕接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向指定地點供貨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應根據單項供貨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
七、違約責任:
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協議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八、生效條件: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
九、其他約定: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並進行補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執行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另行續訂。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單位: 單位: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產品供貨合同(三)
甲 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上海華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黃浦區北京東路668號科技京城東樓23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署地:上海市黃浦區
一、產品
甲方向乙方購買附件一所列產品,乙方保證該產品為原廠家生產,並符合原廠家的質量和技術標準。
二、包裝和運輸
產品均採用原廠家出廠時的標準包裝。如甲方有特殊包裝需要,需在簽署本協議書時向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屆時由雙方另行協商新包裝事宜。
產品由乙方運至甲方指定下列交付地點和交付客戶(最終用戶)。甲方同意,乙方將產品運至下述地址即視為乙方向甲方交付貨物。
交付地點:
交付客戶:
聯繫人:
三、交付和驗收
1、乙方承諾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產品運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點,甲方或最終用戶應接收產品。如乙方將產品運至交貨地址,但甲方或最終用戶拒收產品,則自乙方將產品運至交貨地址之日即視為產品交付。
甲方或最終用戶(包括甲方或最終用戶的工作人員)填寫收貨確認單,或者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單據上予以簽字或蓋章,即視為產品交付的完成。
2、甲方應在貨物交付后 日內對產品進行安裝驗收或委託最終用戶對產品進行安裝驗收。
如甲方或最終用戶在上述時間內未對產品組織安裝驗收,則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四、產品的保修
產品按原廠家標準保修。
五、貨款及支付
1、本協議項下產品總價款為 。採用如下方式支付:
(1)本協議簽署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付總價款的 %;
(2)交付產品前 日內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 %;
(3)產品交付后 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餘款;
2、若甲方遲延支付,乙方有權在不終止協議的前提下暫時中止交付貨物,除非甲方向乙方交納與遲延交付款項金額相同的保證金。
3、乙方應在貨款全部付訖后 日內為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甲方稅務信息及發票郵寄地址如下:
六、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之日生效。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書面簽署並加蓋公章合同章方可生效。
七、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按約如期付款,則乙方有權向甲方主張違約金,違約金為日計未付款部分的0.1%。
若乙方未按約如期交貨,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違約金,違約金為日計未交付產品價款的0.1%。
甲方應於乙方通知其提貨之日起1個月內提貨,如提貨逾期,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同時,甲方預付款將作為違約金,乙方不再返還給甲方。
八、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內亂、政府行為、原廠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導致協議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構成對本協議的違約,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視實際情況討論協議是否繼續履行。協議能夠繼續履行的,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義務;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雙方協商協議的解除。
原廠家遭遇不可抗力視為乙方遭受不可抗力。
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向乙方註冊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執行。
十、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條款,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送貨單據、發運單據、提單、倉單及對帳單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協議簽署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乙方:上海華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