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縣村衛生室工作人員目標責任書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按照《平定縣村衛生室績效考核實施辦法》,簽訂如下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時間
本責任書期限為一年,自201* 年9月1日至201*年8月31日止。
二、職責要求
(一)在鄉鎮衛生院和村委會的雙重管理下,村衛生室從事以下工作:
1、負責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登記、報告。
2、協助做好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和兒童保健系統管理。
3、開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傳衛生保健知識。按期做好健康宣傳欄,及時更新內容。
4、做好農民健康檔案的建立與更新,配合鄉鎮衛生院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傳染病的隨訪與記錄。
5、協助做好兒童免疫規劃預防接種、老年人保健、結核病、艾滋病等傳染病防治,村級愛國衛生運動實施。
6、積極宣傳新農合政策,規範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協助做好參合農民醫藥費用報銷補償及資金籌措工作。
7、正確掌握並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做好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急重病人的初級救護,及時轉診和家庭康復指導。
8、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9、積极參加衛生院舉辦的培訓和例會,並做好培訓記錄。
10、對衛生院、村委會安排的其它衛生相關輔助工作,積极參加。
(二)村衛生室服從衛生院的工作安排和村委會的日常管理,按照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按時接受考核。
(三)在工作目標責任期內,衛生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村委會協商后,對村衛生室人員在本鄉鎮內互相調劑使用。
三、考核及補助發放
(一)衛生院、村委會雙方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村衛生室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衛生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衛生院、村委會的領導和管理。
(三)村衛生室人員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衛生院和村委會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責任期內,衛生院、村委會雙方對村衛生室及其工作人員實行目標責任考核管理機制,結合《平定縣村衛生室績效考核實施辦法》,每年度分3月份和8月份2次考核,根據考核結果予以補助兌現。
四、衛生院和村委會全權負責本區域的考核工作,要公開透明,不得弄虛作假,縣衛生局將定期、不定期進行督導和抽查。
五、村衛生室工作人員考核實行末位淘汰制,對於連續2次考核不達60分的或連續2次考核在本鄉鎮範圍處於末位的,將予以解聘處理,村民滿意率不達60%連續兩次,衛生院、村委會可對其予以解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五份,衛生院、村委會、村衛生室、責任人各執一份,報縣衛生局農衛科備案一份。
考核方:平定縣 鄉(鎮)衛生院(簽章)
院長(簽字):
平定縣 鄉(鎮) 村委會(簽章) 、
主任(簽字):
被考核方:平定縣 鄉(鎮) 村衛生室(簽章)
責任人(簽字):
二0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