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委託開發合同(一)
委託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研究開發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
1.項目名稱:________。
(註:本參考格式適用於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2.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_______。
3.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水平_________。
4.甲方的主要義務:
(1)向乙方支付約定的項目投資(包括研究開發經費和報告。合同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為科研補貼的,可以不單列報酬)
項目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
其中:設備費______;材料費________;
能源費________;試驗費________;
試製費________;安裝費________;
調式費________;文件編製費______;
(2)按照如下方式分期支付上述項目投資:________。
(註:當事人通常可以選擇下列支付方式:①實報實銷的方式;②一次總算,分期支付,包干使用的方式;③“研究開發經費”+提成費的方式)。
(3)在合同生效后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技術背景資料和原始數據: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的協助事項_______。
(5)甲方應當及時進行如下事項接受研究開發成果_____。
(註:如果合同中有專門的約定,委託方還有義務向研究開發方提供下列協助;提供研究開發樣品、模具、根據應用目的和工藝可能提出明確的技術經濟指標,對樣品進行加工、測試;對工藝裝備的安裝、調試和維修,以及組織成果技術鑒定等等。)
5.乙方的主要義務:
(1)認真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本研究開發項目的計劃和速度(分階段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時間)如下:______。
本研究開發項目所採用的主研究、試驗方法和技術路線(包括工藝流程)如下:_______。
(2)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乙方對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3)____年__月__日前在_____地向甲方交付約定的研究開發成果(註:當事人可以約定採取下列一種或者幾種方式提交研究開發成果);
①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②磁帶、磁盤、計算機軟件;③動物、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④成套技術設施。
(4)提供下列必要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工作_______。
註:如果合同中有專門的約定,研究開發方還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如市場預測、價值工程、可行性論證等);對委託方人員進行技術培訓;提供有關新的技術發展狀況的情報資料;協助制定有關操作、工藝規程;提出技術開發總結報告或組織成果技術鑒定;此外,在不妨礙自己研究開發的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有義務接受委託方對自己履行合同和經費使用情況的檢查。
當事人雙方除應履行上述各自主要義務外,還可以約定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承擔相互不斷地通報合同履行 情況的義務。尤其是那些對合同的訂立或履行有妨礙的情況,如遇到情報交流上的障礙、技術風險以及研究開發經費超支或盈餘等等)。
6.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投資總額___%的違約金。逾期一定期限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或者有關技術成果補交應付的報酬,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遲、失敗的, 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但乙方發現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和數據有明顯錯誤而沒有通知甲方複核更正和補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逾期二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的違約金。
(3)甲方逾期二個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權向合同外第三方轉讓或變賣工作成果。
7.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二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的違約金。
(2)甲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后,逾期二個月未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因此給委託方所造成的損失。
(3)研究開發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附合合同約定條件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__%的違約金。
8.研究開發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_____方所有。
注(1):取得專利權的一方通常應允許另一方免費實施該項專利並可以優先受讓該專利權。)
注(2):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就該研究開發成果申請專利的意圖,雙方可以對該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和轉讓權作出約定;如果合同沒有約定,視雙方都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根據法律規定,研究開發方在將技術成果交付委託方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注(3):如果當事人依據互利有償的原則,運用工業產權規範中常見的“普通許可、排它許可、獨佔許可”等方法,就可以比較圓滿地體現出“權限與投資”之間的關係。即:
①委託方向研究開發方支付了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下同)享有免費普通實施權;研究開發方自己保留使用權和向第三方轉讓的權利。
②委託方向研究開發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享有優先實施權;研究開發方在約定的期限或範圍內,自己可保留使用權,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成果。
③委託方除了向研究開發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外,還支付了約定的“獨佔費用”的,則可在合同規定範圍內對研究開發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獨佔權);研究開發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技術成果。
注(4):委託方如果有意獲得該技術成果完整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也可以根據協商一致、平等有償原則與研究開發方另外訂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轉讓合同 。
9.保密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本合同期滿后___年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
10.技術風險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由此造成的風險損失由____方負擔。
當事人一方發現前款所列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1.驗收的標準和方法:_____。
12.合同爭議和解決辦法如下:________。
13.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名稱):___ 甲方擔保人(名稱):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技術委託開發合同(二)
甲方(受託人):
乙方(委託人):
甲方(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如有):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如有):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1.合作內容
乙方為提高企業信息管理化水平與公司形象,特委託甲方為其開發 軟件,詳細要求見附件。
2.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交付本合同約定的軟件。
3.2甲方所開發軟件是自行研發的,保證不是侵權軟件。
3.3 甲方將嚴格按照乙方提出的各項技術指標,要求進行軟件的開發設計。
3.4甲方開發的軟件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黃色,反動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
3.5甲方所開發軟件的所有權,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
3.6甲方只根據乙方提出的書面要求進行開發。
3.7甲方交付軟件時將對乙方提供相關技術培訓及售後服務。
4.乙方權利與義務
4.1 乙方託付甲方所開發的軟件保證不含有反動,黃色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否則甲方將不予開發。
4.2乙方必須保證對甲方所開發的軟件不作任何侵權行為,如不進行拷貝,篡改,泄露給第三方使用等,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 乙方託付甲方開發軟件時必須以書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蓋公章)詳細地說出需求模塊,提供給甲方各項技術指標。
4.4乙方託付甲方開發的軟件在簽訂合同之後如需增加其它功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呈交給甲方,甲方做改動並酌情收取適當費用。
5.乙方驗收標準
5.1乙方驗收時,不得對甲方所開發的軟件提出附加條件。
5.2 甲方所開發的軟件符合乙方呈甲方的附件要求及各項技術指標即為合格。
5.3甲方完成軟件工作, 乙方應在三日內組織驗收,超過七日不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6.支付報酬
6.1該軟件乙方付給甲方費用總金額 元整。
6.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當日,乙方將預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佔總造價 %)。
6.3 甲方交付軟件當日,乙方驗收合格后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佔總造價 %)。
6.4 甲方收取完開發費用后,免費為乙方維護軟件 個月 。
6.5免費維護期過後,乙方如需甲方對該軟件繼續進行維護,甲方將提供有償服務 。
6.6付款方式 。
7.支付方式
乙方應在本合同第6條約定的期限內向以下銀行賬戶支付報酬,報酬支付時間以銀行收到該款項為準:
甲方開戶行:
開戶名:
賬號:
8.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9.違約責任
9.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造成的實際損失及救濟的合理支出費用。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條規定,由於甲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軟件的開發, 逾期 日完成軟件開發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具體額度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合同中乙方支付費用總金額的10%。
9.3由於乙方未及時提供軟件開發所需的信息而導致甲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9.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6條規定,乙方應每日按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如該項付款超過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律師提示】延期履行時,雙方可以約定寬限期或者延期履行期限內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9.5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保護和實現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救濟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
10.其他約定
10.1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應以信件或傳真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於本合同所載地址,若地址有所變更應通知對方,否則視同於送達。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律師提示】此條約定,避免一方因口頭或電話方式通知,涉及合同相關事項變更,對方實際沒有收到,沒有相應證據。
10.2不可抗力
10.2.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0.2.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挂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0.2.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10.3合同修改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10.4合同終止
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並說明正當的終止理由,由雙方代表簽字後方可終止本合同。
10.5法律適用
有關本合同的解釋履行等相關事宜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律師提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因此,對爭議的解決不能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二者只能擇其一。爭議解決選擇法院,雙方可在此處進行約定或者在爭議產生時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實踐中一般約定當事人自身所在地的法院較為有利。
12.附則
12.1 合同簽訂前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時應以書面形式確認。
12.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合同簽訂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