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內部承包合同
項目編號20 [ ]號
發包方:瑞安市宏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經內部招標(或協商)同意將以下工程內部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確保工程保質按期安全完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以下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地點:(工程全稱,要盡量寫的詳細,如 市 鎮 村 工程)二、工程內容:(如市政道路、橋樑、給水、排水、護岸、交通康莊工程)。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造價:暫定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以竣工結算造價為準。
五、管理費率:基準費率 %,投標下浮率 %,合計管理費率 %。
六、合同工期:工期為270日曆天(工期提前和延誤的獎罰按甲方與業主方簽訂的合同執行,如工期延誤則每天加罰1‰的合同造價)
七、工程質量:合格(如驗收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按甲方與業主方簽訂的合同執行處罰,另加罰合同造價2%)
八、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組織項目經理部(全稱為“瑞安市宏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全稱)項目經理部”)負責項目施工,並承擔該項目的權利義務責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甲方委派 名管理人員到乙方工作負責監督施工,乙方負責提供必要辦公設備。
九、工程付款辦法:甲方在收到業主方工程款后扣除以下費用后全額支付給乙方。
①管理費和稅金合計8%。
②管理人員月度工資 元(按月扣除)。
③如需項目部組成人員押證,費用每月3000元(按月扣除)。
④乙方負責人社會保險費用。
⑤甲方墊付的各項費用。
乙方在領取工程款時需提供82%的材料發票(發票付款單位名稱必須是甲方全稱)和剩餘的工資單,如領取工程款時未能提供材料發票時則另扣5%的工程款,補齊材料發票和工資單後退回多扣款項。
十、雙方職責:
(一)甲方:
1、負責提供工程全套施工圖紙1套;負責向乙方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負責工程質量、安全、進度的監督工作。
2、協助乙方辦理結算審核;負責審核內部結算,支付進度款、結算款、質保金。
(二)乙方:
1、嚴格按圖紙及有關規範施工;負責組織工程所需的人員、材料及機械。
2、負責編製進度報表、外部結算、竣工圖、坐標、高程及一切竣工資料,交由甲方、業主審核,並負責催收進度款、結算款、質保金。
3、乙方保證項目經理在現場管理,如離開現場應指定專人負責並報告甲方負責人。
4、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需要在施工範圍內提供一切安全設施,辦理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甲方可代收代辦),保證工程安全順利進行;在項目部和施工現場按文明施工和甲方的要求設置五圖二牌,參加文明安全標化工地評選。
5、其它:詳見甲方與業主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施工期間一切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破壞公用設施、驗收、結算審核、保修等責任以及業主和社會管理機構對現場施工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為貳年,質保金為工程結算造價的5%,在結算時扣除,保修期滿後退還;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屬於保修責任。
十二、乙方如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且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一)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挪用工程款不專款專用的。
(二)因拖欠材料款併到甲方處催討。
(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或四級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四)施工組織不嚴密,嚴重拖延20%以上合同工期的。
(五)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
(六)乙方採購的材料與招標文件所指定的不符。
(七)中途放棄施工或轉包他人。
十三、本合同雙方約定由 負責至甲方處領取工程款。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執行。
十五、本合同壹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公司經營科(檔案室)留壹份,在合同蓋章簽字之後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以上條款,經雙方閱后無誤)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指印)
委託代理人:(簽字)
20 年 月 日訂立
甲方聯繫人: 辦電: 手機:
乙方聯繫人: 辦電: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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