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銀行個人理財產品轉讓協議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持有的某銀行理財產品(產品名稱)轉讓一事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某銀行理財產品[理財產品名稱:……,產品代碼:……,合同號:……,購買金額:人民幣……(小寫:……),期限:……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受讓前述理財產品。
2.甲乙雙方約定所轉讓理財產品的轉讓價為:人民幣……(小寫:……)
3.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轉讓款人民幣……(小寫:……)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出具收妥書面證明。
4.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理財產品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資產,具有完全的處分權,且甲方沒有現存或潛在的重大債務、訴訟、索賠和責任。
5.甲乙雙方約定在乙方支付轉讓款后第一個工作日共同前往某銀行的營業機構辦理理財產品的過戶更名手續,同時甲方將所轉讓理財產的購買協議、資金賬戶及其密碼交由乙方保管,並全力配合出具相關法律手續,確保理財產品本過戶更名手續的順利進行。在過戶更名期間,乙方擁有受讓理財產品的完全處置權。
6.甲乙雙方約定因理財產品轉讓而產生的各項手續費和公證費由甲方承擔,因理財產品轉讓應繳納的稅收由雙方各自依法承擔。
7.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解除,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除應當賠償守約方受到損失外,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小寫:……)。
8.因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0.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理理財產品過戶更名的某銀行營業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個人理財產品轉讓協議 標籤:個人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