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食堂承包合同(一)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綏棱縣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住所:綏棱縣黨政機關辦公中心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作單位:綏棱縣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甲方將食堂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需簽約雙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物
餐廳(西廂房二樓)面積798.8平方米,餐具、用具(詳見餐具、用具清單)由甲、乙雙方購買(乙方購買的物品要例清單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 承包費、承包期限及結算方式
承包費每年16,000.00元,承包期限六年(自XX年5月7日起至2012年5月20日止),承包期內承包費96,000.00元,此款由甲乙雙方用來購買餐具、用具等設備,此款購買物品 產權歸甲方所有,此款之外購買物品,由乙方自定,產權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甲方必須安排黨政機關辦公中心樓內的各部門在每月25日前將幹部每月每日(工作日22天)補貼的1元錢準時存入飯卡,經費確實有困難的部門不能按時存補貼款的,年末縣財政在各部門的經費中按現有人數足額扣繳。
機關工作人員工作用餐全部為自助餐,每人每餐4元,標準由乙方自定(其中主食不少於3樣,副食不少於6樣),乙方取得自助餐的利潤不準超過15%.如有特殊要求,可單獨點菜,乙方負責製作,價格隨行就市。
第四條 機關工作人員用餐時間,原則上早6:30—7:30,午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
第五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支付取暖費、水費。
(2)甲方負責維修供熱、供水、供電、排水等公用設施。
(3)乙方不承擔上級部門指派的費用,如需要承擔,由甲方承擔。
(4)甲方收取乙方的電費,按電錶計量,收費標準按辦公樓用電的價格標準收取。
(5)承包人身份不變,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6)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的經營管理,特別是衛生、安全、環境建設。
(7)如有關部門要求辦理證照,由甲方負責。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包機關食堂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承包的食堂以服務機關為目的,周一至周五原則上不許對外營業,周六、周日也要禁止婚、喪、嫁、娶、上學、過生日、戰友聚會等大型招待活動。要做到環境優雅、食品衛生、價格合理,質量精,秩序好,確保機關安靜、安全。(3)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並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4)保證就餐時間,讓加班的幹部隨時用餐。
(5)合同期內,食堂消防、安全、衛生、環境建設由乙方負責。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環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並依照相關法律 追究責任。
(7)乙方承包的食堂不準改變用途,不準轉包。
(8)乙方保證機關食堂在XX年 5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準單方終止合同,如甲方違約,首先應退還承包費,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如乙方違約,甲方收取的承包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將承包的物品完好無損的交付給甲方,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不能修復的按折舊價賠償。
第八條 其它條款
本合同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機關食堂承包合同(二)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需要現將職工食堂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現有廚房設施及器具進行盤點,提供給乙方使用。乙方人員持有效“健康證”上崗。並交押金(大寫) 圓整,合同期滿后,如沒發現器具缺少,押金如數退還,但要扣適當的折舊費。
二、甲、乙雙方協商,確定食堂承包后,水電費自理,水電費每噸每度價格由水電公司提供。
三、節假日 乙方照常為甲方服務,如需加餐由乙方負責加工,甲方買可委託乙方採購。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應注意伙食質量,保證甲方員工每餐食量,定期變換食譜,同時負責廚房範圍的環境、設備、用具的衛生及管理工作。要做豐富的早餐,對飯菜要求保質、保量,中餐,晚餐做到小炒素菜3元(包飯),雞蛋加素菜4元(包飯),湯每餐備一份。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各種行政管理,如:衛生、安全、消防、綜合治理、監督等現場管理。乙方員工應遵守甲方的廠紀廠規,違反則按甲方規定處理。甲方員工應自覺維護食堂的公共衛生,遵守食堂公共秩序,不自覺者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乙方如有員工發生爭議,乙方應及時反映到甲方管理處。食堂餿水由乙方拉走處理。
六、乙方接手時對甲方的工具、器具進行盤點,甲方的工具、器具借給乙方使用,如有損壞,乙方負責補充維修。
七、伙食開辦時所缺乏的餐具及損耗由乙方負責,甲方廚房所有的設備及炊具乙方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如有人為損壞則按價賠償。工具損耗(如:風扇、燈管、風機)等電器由甲方負責,其它廚具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做到飯熱菜香,伙食費由乙方先墊付 天後甲方結算,甲方應在 天內一次性付清給乙方。夏季應做好防蚊蟲工作,冬季保證飯菜的溫度。
九、乙方在承包期間不得採購腐爛、變質及假冒偽劣食品。如因衛生和質量問題引起的不良後果,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經醫院檢查證明 屬乙方造成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十、乙方承包期間,出現任何問題,經甲方提出一周內乙方不改進,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 ,並扣除乙方部分承包費。
十一、本合同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間任何一方如有特殊因素要求解約,需雙方協商后,提前 天通知對方。但乙方須等有接手人到后,方可辦理交接手續。
十二、此合約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互相合作、協力配合,若中途出現意外問題,由雙方派代表共同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
十四、以上不盡事項,另行約定。
甲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司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機關食堂承包合同(三)
甲方: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有效提高機關後勤保障和服務水平,經黨政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通過公開招標程序,黨政會議核定,甲方將機關食堂承包給乙方經營,現就有關承包事項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凡政府內各站辦所來客接待,無特殊情況均要求在食堂就餐。
2、為乙方提供食堂場地和現有設施用具,免收房租費、稅費。
3、甲方負責對乙方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服務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凡因乙方職責履行不到位而影響鎮機關後勤工作的正常開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甲方機關幹部及家屬提供就餐服務,就餐標準為:3元/餐,應保證就餐人員吃飽吃好。凡外來搭餐人員工作餐收費標準為5元/餐。同時,要求做到早晨7:00準時開餐,保證晚上九點前政府來客及工作人員誤點就餐。
2、乙方承辦甲方來客接待及會議用餐等收費標準應低於機關院外市場價格標準的15%,乙方應向甲方公開菜價單:每周公開平餐菜單;制定客餐菜價單,能夠隨堂點菜……
3、機關食堂不能對外營業,只能對內經營。
4、嚴格衛生管理,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嚴格遵守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法規,乙方必須每天打掃轄區內的清潔衛生,做到餐具每天消毒,工作人員必須定期接受體檢,保證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符合食品衛生從業人員標準。不得採購、加工霉爛變質商品或不正常、不衛生的食品在本食堂銷售、食用和飲用,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定。保證飲用水乾淨。如因飲食、飲水衛生問題引起的中毒事件,概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加強消防等安全管理,由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5、乙方租借甲方食堂內的各項設施用具,必須登記造冊,並負責維護、保管,並繳納財產保證金4000元,如有損壞,由乙方缺一賠一(按移交表)。
6、在餐飲服務中,乙方要做到文明禮貌、熱情周到,保證良好的就餐環境和較高的飯菜質量。
7、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監督,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乙方必須保證及時整改和完善。
9、乙方承包食堂實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其工資、福利兩保費用一律自負。食堂水電費用由乙方負責(按表結算),甲方不補助任何費用。
三、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全年上交鎮財政1.5萬元,和財產保證金在簽協議時,一次交清。
2、乙方對承包區域的裝飾、維修,甲方不負責投資,承包期滿后,來修去丟。
3、政府來客接待、會議用餐無特殊情況,一律在食堂就餐。但必須由辦公室開出《就餐證》,並作結算依據,否則不予報賬。
4、乙方在承包期間的債務債權及發生的各種事故一律乙方負責。
5、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即2010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止。
6、龍伏鎮成立機關食堂監督小組,具體負責對食堂的監督和測評。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辦公室、財政所、承包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