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外包合同(一)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上海博鶴網絡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甲方所擁有的電腦及相關外設設備達成維護服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關係
甲方為電腦及相關外設設備使用方。
乙方為電腦及相關外設設備維護服務提供方。
二、服務內容及方式
A、服務內容
1.電腦硬件故障排除;軟件故障排除;電腦外設聯接及故障排除。
2.系統軟件的安裝、恢復、優化;病毒清除及防範。
3.上網及電子郵件設置;局域網組建;互聯網共享;打印設備共享。
4.客戶數據資料的備份及最大限度的修復。
5.常用系統軟件及應用軟件的安裝、升級、操作使用指導。
6.客戶自有軟件的安裝調試及操作使用指導。
7.客戶自購的維修零部件的檢測安裝。
8.主機和外設部機件的定期除塵保養、設備外部的定期清潔保養。
9.主機和外設耗材代理購買、計算機應用諮詢。
B、服務方式
電話諮詢服務:專業維護人員可以為客戶提供不限時、不限次電話諮詢服務。
上門服務:甲方每月電話預約上門服務次(預約上門次數包括緊急上門次數),緊急故障特別上門服務次,乙方每月電話預約甲方固定上門服務一次,甲方每月預約上門服務次數超過者按每次元收費。
三、本合同簽訂所適用之服務內容
甲方適用本次服務協議的電腦數量為台,周邊辦公設備為台,共計台,詳細清單附在本協議之後,見附件一。
四、服務標準
1、保證甲方電腦設備運行正常。
2、乙方為乙方建立設備維護檔案,並嚴格保守甲方一切的商業機密,配合甲方數據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不對以下人為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而造成乙方設備的損壞負責:
A、甲方設備使用人不按正常操作程序、自行拆機或委託他人維修而造成的設備損壞。
B、甲方用電系統未有良好接地,因雷擊或用電系統原因造成設備損壞。
C、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壞。
五、服務響應時間
甲方報障時請預約時間,乙方承諾從報障時起3小時之內安排技術人員上門,具體時間由乙方和甲方約定。乙方工作時間為早8:30~晚5:30(國家法定假日另作商討),如甲方要求加班服務,則乙方需付元/次。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將主機交給上門工程師搬回乙方維護,乙方承諾在48小時內預約送回:
1.甲方不希望乙方工程師在乙方場地操作。
2.故障情況在現場無法解決。
3.故障情況解決所需的時間較長而甲方不能相陪。
六、收費及結算方式
1、維護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付款方式:□年付元/年□半年付元/半年
□現金□支票
以上收費事項均為技術服務和硬件設備的維修費,不包含配件材料費。
3、以後甲方如有增加維護的電腦或外設,雙方可另簽維護合同。也可在本合同后附加補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需在合同簽訂生效后3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七、合同終止條款
1、乙方在維護過程中,如存在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等情況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乙雙方若無法在本合同執行期內按合同有關內容進行服務和接受服務,且雙方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終止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
1、若一方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約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按本合同執行,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提交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九、其他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需修改、增刪本合同條款內容,應在雙方都認可的情況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保密條款
1,甲方應當自行備份公司的數據、資料。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做備份,但不對備份甲方資料、數據的完整性承擔責任。本公司對所做的服務承擔有限責任,不承擔由服務引起的間接損失。
2,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
十一、在此合同期滿后,如果雙方合作愉快,有意繼續合作的,需重新簽訂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傳真:
經辦人:
it外包合同(二)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定以下電腦保養及網絡維護協議:
一、本協議服務費總金額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1、服務對象所包括的設備明細及服務內容:(見附件一)
2、在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前,乙方應對本協議服務對象所包括的服務設備進行一次免費的全面檢測,確認設備運行情況,並提供檢測報告,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果發現故障,需要更換部件,則部件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有責任提供報價供甲方參考。
二、電腦及網絡定期維護保養
1、地點:乙方實施上門服務地點以協議規定電腦使用所在地為準。
2、周期:電腦及網絡每月上門服務按X台次記。上門次數不滿X台次,但已經能保證甲方的機器全部正常運作,則視為乙方已經完成本月度工作任務。超出部分按每次上門60元每人次記,併當月結清超出部分款。
3、服務報告:每次乙方在為甲方提供保養服務后,需現場填寫"服務記錄",如實反映電腦及網絡的運轉情況,並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故障隱患:如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時發現有故障隱患,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乙方需與甲方協商,由甲方決定是否進行維修或更換部件。
三、電腦及網絡臨時緊急服務
1、地點:乙方實施上門服務地點以協議包括電腦使用所在地為準。
2、時間:2.1每周一至周五9:00-17:50(不包括節、假日)為乙方執行本協議的標準時間,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要求電話后12個小時之內為本協議的標準響應時間。2.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進行維修工作,甲方必須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響應收費標準按照(附件二)執行。
3、甲方在本協議所包括的服務設備出現故障后要及時通知乙方,並將出現故障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以協助乙方維修人員做出正確判斷,因故障現象未如實告知乙方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4、如果甲方服務設備故障嚴重,而無法現場修復必須由乙方拿回大修,乙方需經甲方同意。
5、更換部件:
5.1部件更換可能影響辦公設備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與甲方協商認同後進行。
5.2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更換部件必須保證為原裝部件,如有特殊情況,乙方需在與甲方協商認同后更換與原部件應用功能與技術指標相近的部件。
5.3更換部件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提供部件的報價,供甲方參考確認,報價中的部件價格不得高於該設備的生產商在本市授權的維修(服務)中心提供的部件價格。甲方可以在第三家(設備供應商或直接代理商)處購買部件。
6、服務人員: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固定的上門維護人員,如有更換,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
7、服務記錄:在服務工作完成後,乙方工程師應向甲方提供服務記錄,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機密:
1、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了解到的與雙方有關的內容以及數據或信息確認為機密。
2、雙方負責確保其僱員和受雇第三方應嚴格遵守保密義務。
3、甲方對其專有機密信息自行負責。
五、協議生效及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半年間。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協議簽定日起給付給乙方協議全款。
七、協議的終止及罰則:
1、本協議到期前,甲、乙各方若要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損失。
2、乙方技術人員違反服務章程(附件三),則當次服務不記入總數。
3、如果發生下列情況,甲、乙各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協議:
3.1在沒有特殊原因的情況下,甲、乙雙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3.2未經甲方同意而私自拆裝甲方服務設備或私自更換服務設備部件。
3.3因甲方原因轉賣、轉讓辦公設備時
3.4未經乙方同意將服務設備移出大廈而繼續要求服務。
3.5未經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貨款。
4、因甲方違約而造成本協議的終止,乙方不退協議餘款。
八、其他: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it外包合同(三)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訂以下電腦保養及網絡維護協議:
一、乙方責任:
從甲乙雙方簽定此合同之日起,乙方對甲方電腦/網絡進行維護,保障乙方電腦能夠正常工作,如甲方電腦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乙負責在標準時間3小時上門維護,如需更換、維修硬件根據當時當地市場價格如實另行收費。維修完成後要及時填寫維修清單,由客戶本人簽字,月底MAIL給甲方單位負責人。
二、甲方責任:
甲方在確認電腦出現故障需要維護時,應及時與乙方聯繫並詳細說明故障情況,給以乙方維護人員提供維護便利,有時要用QQ等軟件遠程控制,配合乙方維護人員使其儘快排除故障,使電腦正常工作。
三、本協議服務條約,具體服務事項如下:
(一)硬件服務
1、主機(主板、硬盤、光驅、板卡等)、顯示器、網絡設備的維護、維修,保證硬件設備正常運轉。
2、如發現硬件損壞,乙方負責硬件維修,對無法維修的硬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配件的規格、型號和報價。
3、設備更換硬件或現場無法維修。甲方要另外付費。
(二)軟件服務
1、電腦操作系統和驅動程序的安裝、升級與維護;電腦病毒的防護、查殺;保證用戶的操作系統正常運轉。
2、由於甲方誤操作及硬件損壞造成的數據丟失,若要恢複數據,乙方要另外收費。
3、對甲方使用的應用軟件,我們有義務全力以赴協助您使用好各種應用軟件。
4、一切因使用甲方提供的軟件而引起任何版權或知識產權侵犯及其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反之,請甲方提供正版,乙方負責安裝。
(三)網絡服務
網絡的日常調試、維護、保障網絡的正常運行,根據網絡的拓撲結構及網絡操作系統,對服務器進行維護;檢測並提高網絡系統的安全性,保障網絡安全。
四、電腦及網絡臨時緊急服務
1、地點:甲方實施上門服務地點為協議規定電腦使用所在地。
2、時間:每周一至周五9:00—17:30為甲方執行本協議的標準時間,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要求電話后3個小時為本協議的標準響應時間。
3、甲方在本協議所包括的服務設備出現故障后及時通知乙方,並將出現故障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以協助乙方維修人員做出正確的判斷,因故障現象未如實告知乙方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文件安全及機密
1、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了解到的與雙方有關的內容以及數據或信息確認為機密。
2、甲方所有重要資料應保存到除C盤以外的盤裡、服務器上或者用刻錄機進行光盤備份。
六、協議生效及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限為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七、付款方式
1、共有台式電腦__台。筆記本電腦__台。服務器____台。打印機台,共計元/月。
2、若電腦台數增加,按以下條款收費:
通用電腦(台式微機):____元/台/月,筆記本電腦:____元/台/月,打印機____元/台/月,服務器____元/台/月。
3、月底開具當月發票,每月28日至31日收取當月維護費。
八、協議的終止及罰則
1、本協議服務中前三個月可作為甲方對乙方服務態度與技術水平的一個檢驗期,期間若乙方不能為甲方提供滿意的服務或者甲方的勞動量過大,甲、乙雙方都有權提出終止,期間甲方預付的費用乙方應在扣除已服務月費用后予以返還,三個月後,甲、乙雙方若要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2、如果發生下列情況,甲、乙各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協議;
(1)在沒有特殊原因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由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因甲方原因轉賣、轉讓辦公設備時。
(3)未經乙方同意將服務設備移出大廈而繼續要求服務。
(4)未經乙方同意而拖欠甲方服務費。
(5)由於乙方原因而使乙方辦公設備不能順利工作造成損失。
3、因甲方違約而造成本協議的終止,乙方不退協議所付款項。
九、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