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物,包含着送這份禮物的人的祝福、感情,以及送這件禮物的象徵意義。我送過許許多多的禮物,但最有意義的還是送給媽媽的那件禮物。
前一個禮拜,我就開始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了,存錢罐里已經不足10塊錢,這讓我怎麼給媽媽買禮物啊?買花?太浪費;買賀卡,太老套……我差點把腦袋想破,也沒想出一個一舉兩得的禮物。就在我絞盡腦汁想辦法的時候,我以前寫的書法作品吸引了我的眼球。“啊,有了!不如我就自己寫一張作品送給媽媽吧!這樣既不用花錢又實惠,一舉兩得,哈哈,我太有才了!”
說些就寫,我把我以前寫字用的工具一股腦全翻了出來。鋪好紙,倒好墨,蘸好筆,一切準備就緒,可是寫什麼呢?我把以前買的字帖也翻了出來,一頁一頁地翻,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終於找到了“賢良淑德”這個成語。在我仔細觀察這四個字的寫法、框架5分鐘后,開始胸有成竹的寫了。可是我寫的卻並不順利,當我寫完后,我發現“賢”
字的“貝”寫得太胖,“良”字的捺寫得太細,“淑”字的三點水寫得太緊,“德”字的雙人旁寫得太長。總之,四個字沒有一個是讓我滿意的。沒辦法,送給媽媽的禮物一定要有質量才行,無奈之下,我只能先臨摹,在臨摹了差不多20分鐘后,我汗流浹背,終於覺得滿意了,才重新鋪開紙,準備重寫。這次我再也不敢馬虎大意,一筆一畫寫下去都是經過深思熟慮。10分鐘后,作品完成了,自己也很滿意,我趕忙把爸爸叫了上來,他看了后說:“嗯,這幅作品寫得不錯!”“如果把它送給媽媽呢?”“嗯,有創意,那她一定很喜歡!”
事實果然和爸爸說的一樣,媽媽收到我的禮物后,很是高興,為此還獎勵了我一頓肯德基。我通過這次送給媽媽的禮物懂得了,其實媽媽很容易滿足,只要是你親手做的不論什麼她都喜歡,這就是我們媽媽最希望得到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