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戰爭亦稱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是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援下,為推翻國民黨統治、解放全中國而進行的戰爭。
1945年8月,中國人民迎來了抗日戰爭的勝利。中國共產黨根據全國人民和平建國的迫切願望,同國民黨統治集團在重慶進行和平談判,努力避免內戰,實現國內和平,並試圖通過和平的方式實現中國的社會改革。1945年10月10日國共雙方簽訂了《雙十協定》。1946年1月10日簽訂了《停戰協定》。但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統治集團,卻在虛假地與中國共產党進行和平談判的同時,積極進行內戰的準備。1946年6月底,在美帝國主義的支持下,國民黨反動派撕毀停戰協定和政協決議,悍然對解放區發動全面進攻。中國共產黨領導解放區軍民英勇地進行自衛,開始了偉大的人民解放戰爭。
從1946年6月至1947年6月,人民解放軍處於戰略防禦階段。戰爭主要在解放區進行。中國共產黨制定了放手發動群眾,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建立最廣泛的民主統一戰線的政治方針,以及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殲滅敵人,以消滅敵人有生力量為主要目標的軍事方針。人民解放軍在這些正確方針的指導下,前8個月粉碎了國民黨的全面進攻;后4個月努力打破國民黨的重點進攻。同時,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國民黨統治區人民反飢餓、反內戰、反迫害的民主愛國運動也逐步高漲,形成了反對蔣介石反動統治的第二條戰線,使蔣介石處於全國人民的包圍之中。
從1947年7月起,人民解放軍由戰略防禦轉入戰略進攻,以主力打到外線去,將戰爭引向國民黨統治區,在外線大量殲敵,迅速改變了敵我力量的對比。與此同時,在解放區徹底實行了土地改革,開展了整黨和新式整軍運動。從1948年9月至1949年1月,人民解放軍先後進行了遼瀋、淮海、平津三大戰役,基本上殲滅了國民黨軍主力,解放了長江中下游以北的地區。1949年3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開七屆二中全會,決定了黨對取得全國勝利以及在全國勝利以後的基本政策。
批准了毛澤東主席關於以八項條件作為與南京政府進行和平談判的基礎的聲明。為了早日結束戰爭,4月1日,以周恩來為首席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代表團同以張治中為首席代表的國民黨政府代表團在北平開始舉行談判。4月15日,中共代表團將《國內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送交國民黨政府代表團。但是在南京的國民黨政府拒絕接受這個協定,談判宣告破裂。由於國民黨政府拒絕簽訂國內和平協定,1949年4月21日,毛澤東、朱德發布了向全國進軍的命令。由總前委書記鄧小平統一指揮的第二、第三野戰軍(原中原野戰軍和華東野戰軍)發起渡江戰役。
一舉摧毀了國民黨軍的“長江防線”。4月23日解放軍佔領南京,宣告了延續22年的國民黨反動統治的覆滅。隨後,人民解放軍各路大軍繼續向中南、西北、西南各省舉行勝利大進軍,分別以戰鬥方式或和平方式,迅速解決殘餘敵人,解放廣大國土。到1949年9月底,除西南和廣東、廣西部分地區外,全國大陸絕大部分地區獲得解放。國民黨蔣介石集團終於被人民趕出中國大陸。
從1946年7月至1949年9月,人民解放軍在3年多的解放戰爭中,共殲滅國民黨軍625萬餘人,摧毀了國民黨各級反動政權,從根本上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在中國的統治。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
五年級: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