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了一個心情愉快的星期六和星期日,又迎來了一個天高氣爽,雲淡日麗的星期一。
下午放學,我蹦蹦跳跳地回到家門口。咦!家裡怎麼沒人呢?沒關係,我又可以自由自在的看電視了。我就習慣性的往胸前摸鑰匙開門,嗯?怎麼沒摸着。也許放在褲兜里吧!我又伸手往褲兜里掏,可掏了半天,沒掏着。可能在書包里吧!我再次把手伸進了書包里。還是沒有半點“線索”。假如媽媽回來看見我總改不了粗心的毛病,丟了鑰匙進不了門,準會大發雷霆臭罵我一頓的。我急壞了,我不能讓媽媽再大發雷霆了,“救命鑰匙”我一定要找到你。
我想了想,對了,我是和同學一起走回家時在路上拌到一個石頭,啊了一聲,摔了一個大跟頭。一定是把我的“救命鑰匙”落在那了。我立刻跑回摔倒的那個地方。到了那裡,我還沒來得及喘氣,就立刻搜尋,可搜尋了半天連“救命鑰匙”的影子都沒發現。我心想:完了,全完了!為了找“救命鑰匙”我累得滿頭大汗,還是找不到。我突然覺得背後痒痒的,我就用手撓背後,嗯!有東西。原來是我的“救命鑰匙”,原諒是我摔倒的時候把它甩到背後去了。哎呀,這不就是老師所教的“騎驢找驢”了,這個詞怎麼用到我自己的身上了。真是改不了老毛病——粗心大意,害死人了!
經過了這件事我終於不得不承認媽媽時常教育我的話是對的——做事不能馬虎,要仔仔細細,認認真真,只有這樣才能把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