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下午,我陪媽媽去散步,正走着,突然,前面一個花花綠綠的東西,,我用腳輕輕一踢,居然是一張20元的人民幣,我們看了看四周,沒有人在找東西。
20元,夠我吃一頓肯得基了,想到這,我口水快流下來了,可再一想:“這錢不是我的,我不能要。掉了錢的那個人一定非常着急,我應該把它還給掉了錢的那個人。”我們繼續在原地地等,沒有看見一個人來找東西。眼看天越來越黑了,我突然有了一個好想法,我把它捐給希望工程,讓貧困山區的孩子能買更多的文具,這樣子就是失主知道了也一定會高興的。媽媽一聽,立即表揚了我:“錚錚,你真聰明!”
於是,我和媽媽走到超市希望工程捐款箱前,把這20元錢放進了捐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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