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要點概述:
記敘文是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要內容,以記敘、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種文體,通常分為三類:
1. 以人物為主的記敘文,即以人物為中心組織材料,圍繞這個人物來寫一件事或兩件事。
2. 以事件為主的記敘文。即以事件為中心組織材料,圍繞中心事件,可以寫一個人或幾個人。
3. 以寫景狀物為主的記敘文,應注意的是,在一篇記敘文中,寫人、寫景、寫事往往是交織在一起的,不可截然分開,但各有側重。
寫記敘文通常應遵循以下幾點:
1. 交待要素,即人、時、地、事。
2. 按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敘述,做到完整具體。
3. 重點突出,目的明確,不要玩弄詞藻,講清言明即可。
寫作時還要注意,用第一人稱時主要是本人的經歷或耳聞目睹之事;用第三人稱時則主要是他人的經歷和事情。記敘文所記的都是過去發生的事,所以原則上通常都用過去時態寫,但有時也用歷史現在時和戲劇現在時。
[精品習作1]
寫一篇介紹自己家鄉的短文。內容要點如下:
1. 位置:山東東南部,靠海。
2. 概況:約600人的小村。大部分務農,有的捕魚;近十年來變化很大,家家有新房、電視、冰箱、空調等家用電器。 (e more and more beautiful in the fu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