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媽媽到李寧專賣店買運動鞋,在試鞋的時候,我們看到了一個藍色的運動包。 “好可愛啊!”我說道。媽媽說:“你出去玩的時候,就可以帶這種包包,比較方便!”於是,我們把包拿着,準備買。我對這個包愛不釋手,試鞋時也抱着它。 這時,一個濃眉大眼,打扮時髦的女的走過來,看到了這個包,轉身對導購員說了句什麼,導購員便對我說:“小妹妹,把你的這個包給那個姐姐看看好嗎?”我想:憑什麼?給了她我就沒有了!那個導購員見我不大願意,又說:“沒關係的,小妹妹,我們的倉庫里還有多的,等會兒給你拿一個就是了!”我這才把包給了那個女的。 那個女的把包別在腰上,對着穿衣鏡左看看,右瞧瞧,說了句:“可以,多好看的!”便讓她旁邊的男的付了錢,屁股一扭一扭的走了。 這時,我也挑好了鞋子,我就讓導購員再去拿一個包出來,那個導購員就去倉庫找,結果過了一會兒,她卻說:“沒有了喃?”其他的導購員就都去找,結果都沒找到。這些人慌了,有的又去倉庫找,有的跑到其他店找,有的打電話讓人拿貨來,還有的安慰我們別急,但過了一會兒,都是空手而歸。 我和媽媽生氣了,媽媽說:“你們給我們說了還有貨,就從我女兒手裡面把包拿走了,你們做生意的怎麼能這樣不講信用?”我也說:“你們說了是給那個女的看看,那她看完了就應該把包還給我們,你們就應該再拿一個包給她啊!你們應該遵守信用!”那個曾經許下諾言的女的導購員在那假裝整理店裡的衣服,只有一個男的導購員來安慰我們,說再過一個小時貨就到。 媽媽說:“算了,我們明天再來拿。”然後買了鞋子,我和媽媽就回家了。我想:像這樣不講信用的人,以後一定不在她那裡買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