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
張罕傑
看了這個標題,你一定很好奇吧?因為你一定很想知道我是什麼人呀!莫急!莫急!莫急!請聽我慢慢道來也。
可愛的我:在我剛學會走路時,媽媽嫌追着我跑太累,就在我的腳脖子上系了兩個鈴鐺,這樣,我每走一步,“叮噹、叮噹”的鈴聲就能告訴媽媽我是否在她的視線範圍內,一旦聽不到鈴聲,媽媽就會喊到:“虎虎,媽媽想你了!”,於是我就搖着小手,喊着“媽媽、媽媽、”,屁顛、屁顛的跑到媽媽面前,在媽媽的臉上“吧唧”一下,又跑着找玩的去了。
貪玩的我:我有多貪玩呢?實話告訴你吧,我走路玩、上課玩、寫作業也是邊寫邊玩,連做夢都想着明天該怎麼玩;在學前班上課時,我趴在地上抓螞蟻,老師以為我是在揀掉在地上的鉛筆什麼的,就過來幫我,我卻遞給她兩隻螞蟻,還問到:“老師,我把螞蟻放在桌子上,它能找到回家的路嗎?”老師對我瞪大眼睛說:“上課時不許玩這些,否則讓***媽打你的屁股!”。所以我對老師講的課文經常是一知半解,完成作業就象是磨洋工。為了這件事,媽媽不知打了我多少回,爸爸不曉得罵了我多少次,可我就是改不了。
仗義的我:同學們一定不會相信,可是事實就是這樣,為了“哥們”,我可以高舉“義氣”的大旗,誰沒有筆,找我借!沒有錢吃早餐,我借給你!寧可自己不用、不吃,也不能虧了“哥們”。唉,這些都是“酒桌上的涼拌豆芽———小菜一碟。”有一次,我的“哥們”被他父親關在家裡,並告誡到:“不許出去玩!”,可是他還是來我家找我玩了,回去時被他爸爸發現了,要揍他,我趕緊出面說:“是我去找他玩的。”我的哥們才免了一頓“筍子炒肉”。
這就是既可愛、又貪玩、且仗義的我!不知道名字?我叫張小虎——地球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