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今年拍的新電影叫《熊貓人》。”閑聊時,好友無意中提到了周杰倫。她說她記得我很喜歡周杰倫,可連我自己都快忘了。
我開始收集他的資料,知道了他艱難的成名經歷。他是單親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少年,從小學習鋼琴,飽受病痛折磨,參加選秀節目被吳宗憲發現,在不被看好的情況下發行了第一張個人專輯,出道后漸漸受人矚目。知道他的星座是摩羯座,最大的願望是週遊世界,缺點是害羞和想太多,喜歡鴨舌帽,心儀的女孩是古典美女……學唱他的每一首歌,努力記住那些別口的長歌詞,甚至能記住每張專輯里每首歌的順序,在班級聯歡會上唱了他的好幾首歌也不覺得累。後來也喜歡過不少歌手,卻再也沒有這樣全身心投入過。
後來的周杰倫開始斬露頭角,特別是《七里香》的發行,使他成為了每個少年少女的偶像。大街小巷都在放《七里香》和《我的地盤》,打開電視,每個頻道都在放他的MTV和採訪。連我們班的課前合唱,音樂課代表都會領唱《七里香》。就是這樣的瘋狂,每個人都在談周杰倫,每個人都在唱周杰倫。
然後是《十一月的肖邦》、《依然范特西》、《牛仔很忙》。周杰倫的歌迷越來越多,每張桌子上都能看見他的貼紙和海報,每個MP4里都有他的歌。他開始拍電影,並且一發不可收拾,甚至自導自演了《不能說的秘密》。他成為大眾偶像,名副其實的華語樂壇小天王。同學們下課都在討論他的新歌,他的新電影,他的緋聞女友,我卻越來越沉默。
我們都容易喜歡小眾偶像,和為數不多的網友談論他的一點一滴,輾轉幾十個網頁只為尋找他的一首新歌,關注他的成名之路。可當他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崇拜時,我們卻不再狂熱,彷彿和別人喜歡一樣的偶像是一件很沒個性的事。為了標榜自己的品位,我們放棄了曾經的偶像,同時也放棄了曾經的自己。
後來真的不太喜歡他了,他的新歌我放在電腦里幾個月都沒聽熟,更別提背會歌詞了。他的電影我也沒看過,他新拍了多少廣告、他代言了什麼品牌我都不清楚。房間里貼着的他的海報換成了別人的。他漸漸退出了我的生活,成為天邊遙遠的一顆星。
直到有一天,班上一個自稱周杰倫粉絲的男生在提到傑倫的生日時語塞,我條件反射般地脫口而出“1979年1月18日”。我才記起自己曾是周杰倫的歌迷,他的資料比自己的都清楚。我以為自己忘了他,可我的心還記得,我的大腦還記得。《爺爺泡的茶》、《雙截棍》、《威廉古堡》、《半獸人》、《她的睫毛》……每當聽到這些耳熟能詳的歌,心裡都會泛起感動和懷念。這些感情,這些回憶,我還記得。
如今我已不是周杰倫的粉絲,不再狂熱地關注他的一舉一動。不過,我還記得,自己曾經很喜歡很喜歡周杰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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