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想忘記的事,每個人都曾認為那些想忘記的,在某時某刻,一定會很輕鬆的忘記。直到偶爾閑暇時,那些原本自己認為已忘記的是有重新浮現,才明白,有些事,不是想忘記就可以遺忘的!
忘記很難。難得就像夏季里忽略不了的炎熱;冬天忽略不了的寒冷;而那些想忘記的事,則是我們生命力忽略不了的一個章節!
忽略不掉,就會不經意得想起。想的禁不住笑,笑了之後又忍不住的哭。淚乾了,哭累了,就剩下大片大片的絕望,絕往後的疼痛,就像鋸齒慢慢地慢慢地,撕割着自己的肌膚,血肉模糊,痛到連刀片乾脆的劃破竟也是奢侈!
當一個人的生命里最大的奢侈是別人眼中刀片下的微痛時,那麼,這個生命真的就要殆盡了。體內的乾枯成了深褐色,手指緩緩扶過會劃上許多或深或淺的,用右眼看不見的血條,很痛,卻找不到傷口在哪裡。
找不到,就只能任由它痛下去!
不知是心疼的發顫,還是顫得很疼,一下下,劇烈地顫動着,像鎚子重重地砸了下去,碎了!
呵,心碎了的樣子是什麼?血,會流多少?是不是就像對着白熾燈咫尺的距離間閉上眼,整個世界血紅一片,沒有邊際。像在血海中一點點下沉,使已經枯竭的身體收取血液,經過一個滄海桑田的時間,再一點點上浮。
終於見到陽光
到那時是不是就可以忘記
儘管記憶裡布滿了滄桑寫滿了凄涼
是不是就可以忘記了
或者說那是一種重生呢
如果可以重生那麼一些事情就可以重新發生
那麼讓它像從前一樣發生好呢
還是
不要再發生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