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星明月亮的夜晚里,我在小鎮上走着,突然,我不由得地停住了腳步,吸引我的是一個幽靜的草坪。我開始走進了這個草坪,躺下了。響亮的蟋蟀聲,令夜晚增添了許多色彩,我望着天空,星星一眨一眨地閃着,我看到一顆比其他星都暗淡的星,他好像很害羞,好像有許多心事,此時我也從心裡勾出了一件心事。
那是一個春天裡的一天。
晚上,我們幾個小傢伙圍在一起玩,玩悶了,想找點刺激好玩玩意來玩玩,大家都看這我屋子的大門,我就說:“不如我們玩逼人遊戲”,逼人遊戲就是一個人坐在門口的一旁,一個人就把腳放在另一側,背對着另一個坐在大門一側的人,腳用力的推,把背有力地推向另外一個人的方向。實際上,這個遊戲非常危險,但那時我們年紀還小,不懂它的危險性。第一個上的是我和一個夥伴,我是被逼,他是逼我的。開始了,他用盡了全部的力氣,我撐不住了,我說停了,他沒有停,我大聲一點地喊,他又沒停下來,我只好往前一衝,我得以解救,但他向我坐的方向猛地撲了過去,擦傷了手,人人都問他有沒有事,他只是盯着我,像要殺我似的,我就說,給你打一下就扯平了,他哪來了一根木條,狠狠地打在我手心上,我只好忍這。好了,到另外幾個夥伴玩了,擦傷手的夥伴還是不服氣,
又打我了幾下,我忍不住了,我用力地把手拍在他的手臂上,他發火了,他隨手拿了一張凳子,其他夥伴都跑了,我立刻回了家閉了門,他就一砸,砸在我屋子的大門上,凳子被他毀了,我的門沒事。
他爸爸來了,問什麼事,他就說我故意走開,令他擦傷了手,我想解釋,但是找不到機會,我媽媽出來了,他的全家都出來了,他媽媽在說大道理,說我們都有錯。當時我簡直想哭出來,但我做不到。
我想,我避開只是人的一種性能,受到侵害時,當然要避開的,但他的媽媽不懂這點,還在這裡說著什麼的大道理。“我簡直不明白你們,我已經被他打了十幾下,他還是不服氣,還用凳子砸我門,是他自己不對,還怪我,當時我已經叫他停了,他還是不停,怪我嗎?”這話我想說出來,但我不敢。
這件事我在心裡憋了3年,直到現在我想找他們全家出來說說道理,但現在他們都忘記了。
“全然忘卻,毫無怨恨,又有什麼解釋之可言。”
我還能希求什麼呢,只是把它藏在心裡,無恕無恨。
現在,故鄉的春天,已經再沒有了當年的回憶。
大崗鎮譚山中學初一 梁顯棟
本文系用戶原創文章,未經允許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