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正下着雨,外面的那些遠山遠樹半隱半現在一片蒼茫里。我獨自坐在窗前。我的思緒始終飄浮在窗外那斜陽細雨中。“門掩黃昏,無計留春住!”蕭索、落寞與孤獨,刺激着我的心靈。
記得有這樣一個故事,同樣面對半杯苦水,甲說:“我已經喝過一半了。”乙說:“我還有一半沒喝呢。”兩句話的意思似乎沒什麼差別,都只剩下半杯苦水沒喝。其實,二者的區別是很大的。其區別在於:甲不想再喝了,也許就要去享受安適的甜蜜了,而乙卻意味着要繼續喝完剩下的半杯苦水。從這一簡單的故事,可看出一個人對待生命的態度。面臨著困苦,逃避的人雖然不甘心暗淡卻註定要活得平庸;只有承受困苦的人才可以在消滅困苦的過程中贏得內心的光明與堅強,才能實現生命的真諦。
生命的意義不僅在於維持一種生理程序,更重要是滿足精神上的渴望。所謂快樂、幸福,完全是一種內心感應,一種蘊含著平安、滿足、溫暖、舒暢等諸多美好情愫的強烈感受。好環境並不一定能夠充實人的心靈,有時候外界的熱烈、順暢可以滿足你一時的虛榮,卻無法幫你留住長久的快樂。壞條件也不一定就昭示着惡運,因為真實的幸福不是以別人艷羨的目光來襯托自己的偉岸,而是一種追求情懷和創造感覺的維持。所以,人生永遠不能慵懶,永遠不能讓精神枯萎,永遠不能讓歲月在無聊無趣中白白地流逝;要清醒,要堅守,要恆久,即使面臨最嚴酷的現實,也要坦然真誠相待,用誠實的心靈、誠實的勞動獲取幸福和歡樂,那才是生命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