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散文>優秀散文>名嘴與殘腿

名嘴與殘腿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嘴有二個基本的功能:吃飯與說話。吃飯是用來給人體運動補充能量;說話是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更是體內高熱能量與複雜思想支配的必然。

  腿最基本的功能是行走。一是向前。向前自然是進取,厚福的意思驅使;二是向後。向後自然是畏縮、逃跑的內心表現。

  現實生活中常將說話十分嚴厲,毫不留情的嘴喻為巧嘴,厲嘴,鋼牙鐵嘴。央視白岩松的嘴就屬此種類型,因此獲得了央視“名嘴”的雅稱。“名嘴”最近一期的《新聞1+1》中對薄熙來案進行了復盤,其中提到:“比如這幾天也有議論,為什麼證人王立軍是推着輪椅出來的,是身體有什麼問題嗎 也應該給予解釋。”這不陳教授不知受誰之委託匆忙出來通過記者的嘴回應到:“我國法律對於證人作證的要求,主要是證人的辨認能力和表達能力兩個方面,在年齡、生理身體健康狀況上,沒有量化標準,只要證人能夠辨別是非,能夠正確表達自身意願就可以出庭作證。”“至於王立軍到底為什麼坐輪椅出庭?他的身體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這都不在法庭考慮的範圍內。”陳教授表示,法庭所要考慮的是證人的身體狀況是否能支撐其出庭作證,是否影響自身意願的表達。“從王立軍在法庭上的表現來看,他的身體狀況不影響他出庭作證,所以法庭無需解釋他為什麼坐輪椅。”

  名嘴就是名嘴,對陳教授的解釋並不滿意,有點不依不饒的架勢,置疑到“至於王立軍個人的身體新的刑訴法這裡保障人權的一種特點。說個題外話,也有人在關注,我們為什麼要提出來去關注證人王立軍他坐着輪椅來做證人,應該給予公眾的一個解釋呢?其實背後也是因為這樣,當他推着輪椅上來的時候,很多人都在議論紛紛,是不是刑訊逼供了?是不是慢性中毒?怎麼會是這樣呢?如果我們做一個大膽的假設,如果這個細節給予大家陳述,假如他是輕度中風影響了他的走路,而對於一向注意形象的王立軍來說,他主動提出,我不要踉踉蹌蹌地去走,我還是坐輪椅吧。因此,出於保障人權的角度來說,他是坐着輪椅上庭作證的。那麼大家就更能感受到新的刑訴法出現之後,我們整個司法,尤其在刑訴這方面保障人權這種特質,公眾的疑慮也就消失了,這個案件就辦得更沒有瑕疵,所以細節很重要。”“我今天注意到有媒體採訪陳教授,陳教授說沒有義務去回答這樣一個問題,但是我們之後跟陳教授聯繫,陳教授說媒體曲解他的意思或者起碼沒有讀懂他的意思。他強調的是,在公眾沒有疑問的前提下沒有義務去回應,但是公眾有疑問的時候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王立軍就屬於公眾有疑問,所以真的建議媒體再採訪一下陳教授,因為我們都有義務去推動我們的司法更文明,更保障人權,更不留任何的瑕疵,所以細節很重要。”

  教授就是教授。陳教授的解釋着重於程序法的規定,“名嘴”面前高深的學問也顯得滿腹經倫難以施展,着實有點替之捏把汗的不適。“名嘴”不僅懂法,而且知曉《世界人權保護公約》。看來這名嘴,厲嘴不僅僅需要淵薄的知識來支撐,更需要廣闊的襟懷來承載。顯然“名嘴”並非只是關注囚犯的人權,還隱含着另一層意思。“名嘴”在置疑中“假如他是輕度中風影響了他的走路”用了“假如”這一不確定的疑問詞,而“是不是刑訊逼供了?是不是慢性中毒?怎麼會是這樣呢?”並沒有給予解答,也沒有提出疑問式的“假如”。顯然這“怎麼會是這樣呢?”更耐人尋味,也道出了大多數人的心中的疑惑。

  顯然王立軍的殘腿是在從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後被執行刑懲到薄熙來案案作為證人出庭間隔這段時間裡失去了健康。“名嘴”的置疑有三個隱含的意思:一是“殘腿”在薄案中的證詞是否存在被人逼迫的問題;二是慢性中毒是誰在做手腳,又是誰最想置他於死地;三是因為被囚禁地的環境條件差,導致了輕度的中風。當然還有話外之音:是否像“殘腿”這樣的特殊人物也存在被牢頭折磨的問題。如果存在虐囚,那是監所警務人員所為,還是同監的人因私仇而為。難道還是重慶“黑社會”反撲成功對曾經的“打黑英雄”實施了慘無人道的報復。當然作者更傾向於中風本屬天命註定,應驗了叛徒沒有好下場的忠告,置疑不得誰,謾怨不得誰。

  我的解釋是:只有腿腳不適,與曾經的一人之上,萬人之下的風光形成反差的“殘腿”自己最能清楚。因為腿長在“殘腿”的身上,是叛徒的因果報應,是監牢虐囚的潛規則的活教材,還是遭到了刑訊逼供,被人暗算,恐怕“殘腿”也很不願意,也不可能向社會坦誠自己的心跡,這應屬個人隱私。俗話說得好:“自己遭地活業自己受”,“自己醞地苦果自己咽”,“早知今朝,何必當初”。“一失足成千古恨”,既然背負了叛徒的罵名,既然選擇了沉重的十字架,何來自由之嘴,又何能有健康之腿。“殘腿”用中國人的觀點又何止是失足這麼簡單,更重要的是道德上的“失德,失義,失忠”。因此,用人權何夠包裹說來顯得沉重的罪惡呢。

  不同時代,不同年輪的人具有不同的審美觀或人格品味,叛徒也自有叛徒格式化的形象。人們在社會之中十分注重形象這是確實無疑的,正如“名嘴”所說:“假如他是輕度中風影響了他的走路,而對於一向注意形象的王立軍來說,他主動提出,我不要踉踉蹌蹌地去走,我還是坐輪椅吧。”在“殘腿”所成長、受教育的年代,叛徒自然是歪嘴、斜眼、缺胳膀少腿的。如《紅燈記》中的王連舉是那個時代最典型的叛徒格式化了的形象。“殘腿”以最終落個腿腳不方便正符合他這個年輪的審美觀與價值觀。“叛徒終沒有什麼好下場”這才是顛攻不破的真理。

  無論是晚節,還是載德,中國人對標準男人的內在本質要求是“對國家忠誠,對朋友義氣,對父母孝道”。“殘腿”對父母是否孝道,作者不能猜測,但“殘腿”沒有做到“對國家忠誠,對朋友義氣”這兩點是無疑的。英雄晚節不保,着實令人可惜。如果“殘腿”對國忠誠,他這個智商與重權在握的人就應該主動出擊,發現谷開來殺人後,就應向公安部仍至更高層次進行反映,而不應該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去邀功,何況這不是什麼拿得上桌面的喜功。如果是對朋友義氣,他就應主動迴避,任朋友交惡而無怨言,大不了罷官回家賣紅薯。也不至於因此而背負叛國輕友的罵名。

  還有一點就是我要替名嘴說一句:谷開來到底是證人,還是應列入同案犯共同受審,我覺得也需要相關專家作出解釋。如果是證人,本是谷開來接受了賄賂,而非要她來證明薄知情,是否存在司法交易。谷開來通過作不利於薄的證詞換取免除更重罪行的交易。這樣谷開來作為薄案證人的資格或公正性就存在瑕疵。當然,谷開來笑臉指證夫君有罪並沒有“殘腿”讓人感到噁心,只有滑稽、痛切之噓,反倒覺得“情”有可緣,權當竭斯底精神異常的妄言。

  作為央視,作為央視的名嘴,具有法律規定的對司法、對社會的監督權。當然包括對犯人是否被虐待享有監督權。“名嘴”火眼金睛,洞察秋毫,令人敬佩。因為是自由之嘴,“殘腿”作為犯人,不僅沒有人身自由,可能還存在生命、健康的威脅,顯然是雙被束縛的殘腿。也許這裡面並不只是“名嘴”與“殘腿”這麼簡單,可能裡面隱藏的東西甚比明清宮廷劇中的勾心鬥角還精彩分呈,而又是我等小輩所能了解的機密,那就只有讓“殘腿”將苦水、惡果與秘密一同爛在肚裡。反正,事必有蹊蹺,凡事任由歷史來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