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酒”是我孩提時最快樂的日子,那簡直就是我們鄉下孩子的兒童節。
老家的風俗,特別看重婚喪嫁娶,再窮的人家也會認真對待,哪怕是拉錢負債,也在所不惜,都要大辦特辦一番。因為無論是婚嫁,還是歿喪,人生都只有這一次,該隆重,也該奢侈。不管紅事還是白事,去慶賀去弔唁,我們通通稱之為“吃酒”。
山區的農民,特別的厚道。遇到婚喪嫁娶這樣的事,無論平日關係好還是關係壞,都要盡其所能湊份子。那時大家都不寬裕,沒有什麼現金,一般是捎上十來斤糧食。大米金貴,因此,糧食多為包穀籽。
如果是紅事,又是親戚,往往要敲鑼打鼓地送“匾”,辦“挑子”。“匾”,就是一種長方形的玻璃鏡面,是到供銷社買的,披一塊兩頭打着結的紅布,將份子錢和湊份子的人的名單,貼在鏡面上。票子最大的票值為十元,也有一元、二元和五元的。印象里,五元的居多。花花綠綠,風一吹,嘩嘩啦啦地響,很風光。“挑子”是必須的。“挑子”是一擔小籮筐,籮筐里一頭裝上幾十斤糧食,一頭放幾十斤麵條。籮筐上面支着篩子,篩子里裝葵花、花生或豆皮。不同的紅事,籮筐里、篩子里所盛放的東西,也有所區別。如果是生了小孩“大喜”,籮筐的一頭一定要盛放一缽醪糟。姥姥家,還得掛上一隻豬蹄。如果是婚嫁,闊氣一點的,送紅色被面、床單,摺疊整齊,平放在篩子上面。挑子一般由年輕力壯的男性擔著,十幾二十人走成一路。充滿活力的步子,踩着鑼聲鼓點的節奏,擔子不重,扁擔忽悠忽悠地閃,就像舞蹈。這樣的隊伍一出現,一定會引來無數人圍觀,加入,隊伍像滾雪球一樣,越變越大,越拉越長,浩浩蕩蕩,成為鄉村一道迷人的風景。
遇到白事,又是另外一番隆重。老父老母去世,女兒女婿一般要請鑼鼓。花圈,祭幛,這是必須的。家道好的,還要送一頭百來斤的活豬,稱為“祭豬”。祭幛,有的用的是白布,有的用的是五彩繽紛的背面。這時候,人越多,場面越大,越熱鬧,“吃酒”的人就越有面子。鑼鼓震天的響,爆竹滿天的飛,祭幛隨風的飄……天地都為之色變。
一聽到爆竹或鑼鼓響,我的心就隨之飛出家門,靈魂脫殼。我知道,爹或者娘,一定會帶我去“吃酒”的。老家鄉下,有一種不成文的規矩,一家有事百家幫。家裡再忙,都必須有一老一少前去湊熱鬧。我們家只有我一個小孩,不帶我帶誰呢?也有整家整家十幾口人都去的,混飯吃,往往被大家瞧不起。
上了“人情”后,就等着“開席”。第一次開席的時間,一般安排在擦黑的時候。到處都是人,都是歡聲笑語。有忙活的,有三五一起下棋打牌的,有張家長李家短湊在一起聊天的。小孩子都是人來瘋,嘰嘰喳喳,你追我趕,跑來跑去。
開席前,最受主家重視的是鑼鼓席,相當於貴賓。兩三張方桌一拼湊,鑼鼓檯子就搭起來了,鑼鼓師傅依次而坐,吹的吹,敲的敲,打的打,那氣氛就有了。席上,往往放有葵花、花生、糕點水果之類。
在我們那個家族中,我是我那一輩的老幺,行輩高。再加上父親在當地能說會道,很多人家大務小事都請他支家發算,因此,不少人對我另眼相看,我跟着討了不少便宜。我就常蹭到鑼鼓席上,不僅不會被轟,還會享受特殊待遇,這是其他小孩兒最眼熱的。我到鑼鼓席上,一來是為了看吹嗩吶的,我很喜歡嗩吶那略帶憂傷的聲音,更主要的還是去蹭吃的。我和那些鑼鼓師傅都很熟,鄉里鄉親,他們除了少數幾個和我平輩,大多要算我的晚輩。他們對我去幹什麼當然心知肚明,有時為了掩人耳目,也讓我敲敲“馬鑼”,即一面小小的鑼。我對音樂,多少有些天賦,雖然沒有正經學過鑼鼓,但聽過幾次之後,也知道是怎麼回事,不完全算是濫竽充數。
“開席”了,第一排席,是專席,一般是主家的至親才有資格坐。婚嫁中,兒女親家,后家,姥姥家,事先就被請到了席上,他們當然也當仁不讓。這是禮數,沒人去破壞。第一排席過後,就開始搶席了。我們小孩靈活,早早地就占牢了座位。沒有佔到座位的,只好怏怏地退下去,等候下一排席。
桌上自然離不開酒,是白酒,有相當長一段時間包穀酒供應緊張,就只好喝苕酒,而我們小孩子對酒一點都不感興趣,眼睛只是緊緊盯着菜。
通常情況下,是先添飯,然後再上菜。飯一般是包穀飯,家道好一點的,在包穀面中摻上大米,我們叫“蓑衣飯”。荒年荒月,則在包穀面里摻上一些蘿蔔丁、土豆丁或者是紅苕丁。第一道菜,是胡蘿蔔絲炒豆芽,上面浮幾片煎炸過的豆腐皮子。“離了胡蘿蔔整不成酒”,這句俗語,大概就是這樣來的。翡翠般的豆芽,紅寶石一樣的胡蘿蔔絲,金箔一樣的豆腐皮子,單就色彩而言,都會讓人食慾大動,按捺不住。
那時時興十大碗或十大盤,也就是葷素、熱涼菜肴加起來要湊足十碗,大約是取“十全十美”之意。“吃酒”也被戲謔為“吃十大碗”或“吃大盤子”。除了豆芽,素菜大抵有涼拌海帶絲,水煮白豆腐,炒魔芋豆腐,水煮果子,菠菜湯;半葷半素的有糯米蒸豬肚,酥肉;再就是暈菜了,兩碗蒸扣肉。
如果席上坐着長輩或者年紀大的人,先要請他坐上席,他動過了筷子,大家才開始下箸。凡是有肉的菜,都是我的至愛。但是,每次都只能吃飽飯,卻不能吃好肉,只能勉強過過饞癮。
我大抵不是食草動物投生。我打小就特別偏愛肉食,就像莫言筆下那個愛吃肉的小孩一樣。直到現在,明知道多吃肉有害,就是喜歡吃肉,忌不住嘴。一頓不吃,心裡就發慌。
為吃肉,還挨過娘一次狠揍。那一次,家裡好長時間沒有弄肉吃了,按《水滸傳》里的那些英雄人物的說法,是“嘴裡淡出個鳥”來了。吃酒坐席,聞到肉香,我早已饞涎欲滴。
見到打盤的端上扣肉,我再也按捺不住,筷子不聽使喚地伸向了肉碗。那樣子,就像我看到的其他小孩一樣,見到肉,像撲食的餓狼。按娘的罵法,“像是餓牢里放出來的”。我感到背脊發涼,我知道一定是娘憤怒的眼。但肉,不是一塊,而是好幾塊,被送進了嘴裡,滑進了胃裡。我知道大錯已經鑄成,一切都晚了。席上的肉,是按人頭記片的,一碗不多不少,就八片。我聽到娘在向同席的人難堪地道歉。我不敢看娘,她發怒的眼神,一定會像利劍一樣,能割傷人。我低着頭,作賊似的幾口扒完飯就跑開了。
回到家裡,娘端來一條板凳,嚴厲地讓我趴上去,扒下褲子。她因氣憤而渾身發抖,那塊新修的篾片,耀武揚威地晃動着。我怕娘,是真怕,雖然她並不經常揍我。如果挨揍可以讓我選擇的話,我寧願挨爹的揍。爹雖然粗暴、簡單,但巴掌落到什麼地方就是什麼地方,他從不計較。三兩巴掌就完事了,也不講求質量,像那種只會做粗活的莊稼把式。娘則不同,娘揍人像在做細活,做針線,做藝術。揮上幾篾片,要停頓一下,呵斥幾句,詢問幾句,然後接着揮舞篾片。舊痛還未消失,新痛又開始,那痛感像波浪洶湧。直到她覺得我認錯是誠心誠意的,達到了揍人的目的,她才會住手。那一次,好幾天,我屁股都不敢沾板凳。
娘揍我,是因為我在席上不但不懂禮貌,而且貪婪。她說,一個人連嘴都管不住,就更管不住心了。管不住心,就會和畜生一樣,眼裡只有自己,沒有別人,結果就會害人害己。現在想來,娘的話,真是高瞻遠矚,直指人性本質,智慧而練達,很有哲學意味。人,往往就毀在原始的慾望上。
自那以後,我對肉雖然一如既往地充滿渴望,一看到肉就激動得戰慄,神采飛揚,但我懂得了剋制,該吃的肉就吃,有節制地吃,絕不吃着碗里看到鍋里,更不會只自己吃肉卻讓別人啃骨頭喝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大抵就是這個意思。
現在,我還是喜歡吃肉,偏愛肉食,依戀肉食,但母親的教訓卻深深烙印在我腦海里。我知道怎樣管住自己的嘴,也知道怎樣管住自己的心。我可以驕傲地宣告,我過去是人,現在是人,將來還是人。
“吃酒”,一般是主家招待客人兩頓飯,殷實一點的人家,下半夜還要辦宵夜,主食是豆皮、麵條一類,只有“大喜”時是醪糟。盤子全換成碟子,八個,象徵性地裝上點糕點、滷菜。誰先坐席,誰坐上席,程序都是固定的。這時候,我們這些小孩子瘋夠了,玩累了,困勁也就隨之上來了,“吃酒”的興味就所剩無幾。通常情況下,如果不是隔個十里八里,一般都是回家過夜。
天亮以後,到了吃早飯的時候,大家都會不請自到。這一頓早飯,通常都比較豐盛。這頓飯吃完,酒也就算整完了。客人陸續回家,幫忙的送還借來的東西。其他的人,該做什麼就去做什麼。日子又恢復到平淡的常態。而我們孩子,則興猶未已,急切地盼望着下一次“吃酒”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