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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

  喜歡執筆。

  喜歡執讓手感覺適意的筆。

  淺藍的,縹紫的,純白的,粉紅的。

  握筆處光滑的,有柔軟橡膠套的。

  寫字細膩,順暢,纖雅,均勻而優美地吐着淺藍紫的痕迹。

  唐寅唐伯虎曾摻蜂蜜入墨,或以百花香料作輔製成奇墨,白色的狼毫書寫着如同行雲流水,留下丹青一幅,引一些隨香而來的蜂蝶。觀者無不驚嘆叫絕,“才子”一名實屬可嘉。

  那一桿五尺狼毫,被作為譽證似的懸於牆壁,雄偉威嚴不可方物。

  中世紀初期曾用過羽毛筆,在羊皮紙上書寫花體的字符,從各種羽禽身上取下尾毛,或短小或修長,由平民使用的灰色羽筆到被放在絲絨盒中作為重禮的孔雀毛筆。有的皇室用筆被綴上水晶與碎鑽,閃閃發亮,卻在某個皇帝在重要文件上以之簽名后,被永遠的塵封於黑暗,失去了價值。

  再後來,派克筆成為了新潮流。富翁的衣袋裡總是別著一支,不知是顯示了知識的深淺或是財富的多少。

  筆成為了身份的代言人,喪失了書寫的功能。如果某天發現自己口袋裡不曾用過的派克筆漏墨了,請別驚訝,那是筆在哭泣。

  貼近自然的筆的來源是樹。

  鉛筆的木身,毛筆的筆桿,都是由樹製作而成的。

  我曾在樹葉篩下的細碎陽光中,貼近樹榦。那株超過五層樓高度的樹在風中搖擺,灑下斑駁的剪影。

  那時心中有聲音如是說——

  【我們為什麼不該去敬畏呢?】

  不像人類的生命那般容易消逝,若沒有外在因素的干擾,樹是不會死去的,只會在時光中一點點成長。參天也好,扎地也好,樹是如此宏壯的藝術品,是時光積澱下來的珍寶。

  是啊,為什麼人類不該去敬畏呢?

  樹做着人類所無法做到的事,卻為了人類而死去。

  被鋸開,被加工,被製成入手舒適的一小截,任你把玩。只是因為一個遠遠不如自己的物種,樹放棄了長久的生命。

  我敬畏樹,且敬畏筆。

  筆的血是墨,抑或是筆的淚是墨?

  不論是哪一個答案,筆以自己的血和淚留下了人類存在的痕迹。兒童的歪扭稚字,小學生的方塊漢字,中學生的奮筆疾書,高中生的密密麻麻。還有醫師的行草藥方,偶像的花體簽名,甚至是諾貝爾獎獲得者的實驗記錄。

  一支筆用壞了,再換一支。

  筆記下的東西卻不會因此消失。

  墨是筆的淚,筆的血,筆的記憶,筆的心。

  我用筆寫下了許多東西。他們都透露着只屬於我的氣息,令人懷念。

  所以我才說,喜歡筆。

  因為從筆留下的字跡,可以體味出一分一分的成長。有誰願意將兒時的珍貴記憶,用一磅冰冷的五號字來表達呢?

  即使總有一天,手中的筆會換掉,會消失。

  但至少,想用它的心,記下我最真實的東西。

  執筆,莞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