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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愛一定很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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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愛情遇到愛情,愛,一定很疼(一)

  文:淚

  題記:

  當愛情遇到愛情,我有的只能是淚水。淚水,第一次落下來,這樣輕,飄在深秋里。這是命,你愛的,他不知道,你不愛的,他卻讓你知道他這樣的愛。這世間的愛,大抵是一場煙花亂,哪有始哪有終?我揮着手,用蒼白的手勢,揮着眼淚,再見,親愛的,再見,我那留在青蔥歲月里的愛。

  (一)

  (我是一個偏執狂,這樣的女子通常只有兩種下場,一是孤單一生,二是寂寞一輩子。)

  當我第一眼看見你時,你皮膚有點蒼白,穿着淡紫色的碎花布裙,長發輕挽在腦後,不善言談,見了男生會羞澀的一笑,是的,那一笑,足以傾城。蕭逸凡笑着,彈掉手上的煙灰,端起酒輕飲了一口說著。

  接着他說:“麗君,你知道嗎?我第一次看見你的時候,就認定了你的,你的安靜,你的淺笑,你的一切在我眼裡都是那麼的不同。你就像一把利劍,插入了我的心臟。我不知道是我的心疼了一下,還是眼睛疼了一下?然後覺得有什麼東西在裡面,一直想流淚。”

  我用心的聽着他說,淡淡的笑着,不發一語。

  是的,從踏上飛機的那刻起,我就知道,回來,會見到他,會聽他說起青春,聽他說起那些有着青澀愛的日子,而自己就是為了聽這些而回來一樣。

  我與逸凡相識在十七歲。那種相識是每個人都經歷過的青蔥歲月,但卻刻骨銘心。

  當我出現在逸凡的眼裡時,逸凡再也沒有讓別的女生進入他的眼。那是初春的一個下午,班主任徐老師領進一個嬌小的女孩,穿着舊的棉布裙,皮膚白的像有血要流出來,一切都是淡淡的,輕抿的唇,飄渺的眼神。是那種淺淺的美,但卻讓人驚心。當我們親切倒可以傾訴的時候,逸凡不止一次這樣對我講,而我靜靜的聽着,心裡卻很少有波瀾。

  十七歲的春天,我們在櫻花路上相逢,落英繽紛,一片嫵媚。

  而我的故事裡寫滿了別人,他的故事裡卻寫滿了我。

  凌風穿着淺藍的長褲,瘦高的個子,因為瘦,人顯得更加蒼白,栗色的頭髮,寬大的白襯衣,風吹過,他的頭髮和白襯衣隨着我的視線飄起來。時隔多年,我仍然記得那個黃昏,那個與凌風最初的相識,一直印在了我的心底。有時真的很感嘆青春就是這樣固執,認定一個人,就會義無反顧,就像逸凡認定了我一樣。迷戀會是一瞬間的事情,卻要用一生去忘記。

  凌風是來找輕柔的。輕柔是我同宿舍的一個妖嬈而俏麗的女孩。她實在是美,似一朵罌粟花一樣的招搖。

  他站在門口問,輕柔在嗎?請問。

  哦,不在。

  我能等她一會嗎?我們約好了的。

  好,我說。

  我倒了一杯水給他,然後靜靜的坐在他的對面。我在看夏洛蒂。勃朗特的《簡愛》。他順手翻着一本什麼畫報,我感覺過了好長時間,我們沒有說話。其實不過三五分鐘而已。

  我卻覺得時間如此的長,好像一生一世一樣,長的讓我窒息。

  手心裡有許多汗,我沒有抬頭,卻感覺對面有一個男孩。他的樣子,是我喜歡的。“喜歡”兩個字此時顯得禪意芬芳。但是,他是輕柔的男友。可迷戀卻還是在一瞬間產生了,並且以最快的速度蔓延着。

  愛情就像一朵千瓣的蓮花,每一花瓣都有它的苦澀與甜蜜。我總是畫荷花,懷着悲涼的心畫一推的殘荷。我知道,我的心裡是十萬殘荷。

  就這樣日子在彼此錯愛中緩緩流過。我和逸凡,輕柔和凌風,我們一起結伴喧嘩着我們的年少。一起在學校旁邊小酒館吃飯時,我神色迷茫,喝了一點小酒。偶爾和凌風眼神交流,他總是一閃而過,惶恐多於欣賞。他曾經誇過我文字的凄美,說我是文字的精靈,也許欣賞在這裡只是欣賞,僅此而已。

  其實,那天晚上我一直知道有一個人在看着我,這個有着安靜眼神的逸凡。

  我當做他不在。

  我知道逸凡,從見到我就是這樣,目不轉睛,默默的。

  後來,凌風說,逸凡迷戀我的文字。而四個人在一起,總比我一個人被冷落的要好,我利用逸凡消弱着這份冷落。

  但我清楚逸凡他並不明白我。

  我歉疚於自己悲情的利用。

  但是,一個女子若是喜歡一個男子,不管再出現多少男子,她對他們,一律視而不見的。我沒得選擇。輕柔是不會知道我喜歡凌風的,她以為我和逸凡相互間有愛的故事。

  她當著我和逸凡的面與凌風親熱的擁抱着,讓凌風剝着金桔一瓣瓣喂她。

  而我和逸凡,坐在一邊,各自飲着苦澀,什麼也不說。

  逸凡在一個夜涼如水的月夜表白過,那時,凌風和輕柔坐在清風送晚的不遠處,相依相偎,我回過頭去,看到一雙等待的眼睛。

  不。我說。不。

  【未完待續:】

  很久就有朋友建議我寫小說,我一直堅持着不寫。因為,我知道,我不是個對堅持做得很好的人,我怕在曾經記憶里落淚,會中途而廢的扔掉還沒開始就爬滿凄涼的筆。因為,我知道,愛,一定很疼,而回憶,無非是又重溫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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