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春光,同妻去寺廟遊玩。走到廣場時,看到有組群雕,雕着二十四孝圖的石像,靠山面西一字排開,因與妻逐一講解起來。
根據石雕的排列,從第一孝說起,到第二十四孝的最後一個石雕是“埋兒奉母”(按序應排第九,可能是建造者有意所為)。我笑着對妻說:“郭巨既敢因為‘孝順’母親而活埋兒子,足見其“孝心”為虛,狠心、毒心為實,是個沽名釣譽之徒!”妻回說:“後來不是掘到一瓮黃金,沒有埋了嗎?”我說:“若是沒有掘到黃金,豈不真給埋了?其實不要說郭巨真的掘地三尺,像這種事想都不該想啊!”
魯迅先生曾在《朝花夕拾》之《二十四孝圖》上寫道:“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於發生反感的,是“老萊娛親”和“郭巨埋兒”兩件事。”但照我看來,這“二十四孝”中,“老萊娛親”尚是可以理解的,我倒覺得“埋兒奉母”這個故事最為可恨。魯迅先生又說:“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鬆。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么?”看完之後擊掌!
“二十四孝”之郭巨“埋兒奉母”原文如下: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也有說郭巨原來並不窮,只是把所有家產全部分給了兩個弟弟,自己又接母親來養。所以若說此郭巨,不但是“孝道”,還極有兄弟仁義,可這樣的人為什麼糊塗到如此地步?竟然因為:“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而去埋子呢?可見古時的“二十四孝”,讓許多人混蛋得不行了!
按說元儒郭居敬(有說是郭守正)寫這故事,我猜他原本只是為那瓮黃金而寫,以讓這個悲劇不再發生下去,達到孝感天地之舉(否則他可以寫郭巨家貧為了孝母,把兒子送給別人)。可是郭巨這糊塗蟲居然還能感動上天,並為他埋下黃金一瓮,使他一夜暴富,那麼說明古時候的天,一樣是沒有長眼睛的糊塗天。以郭巨的愚孝埋兒,原本上天要用天雷把他打死才對,上天卻感動並賜與黃金,可見上天一樣也是糊塗蛋的,不值得推崇。因此我想古人的愚孝,已經讓人痛苦萬分了。儒學做為封建社會的立國之本,原來有些是愚民思想罷了。雖然一方面顯示了中華民族的“孝道”之本,另一方面卻凸顯封建思想的惡毒之根。
這其中還有一個問題很難理解,既然郭巨行的是“孝道”,做的是“孝子”。然文中又說“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這老祖母把自己吃的東西都分給孫子,足見其愛孫之切。倘若老太太知道兒子為了她埋了孫子,這郭巨不是被罵死就是被恨死,從此這家永無寧日!自古以來,儒家倡導“孝悌”,便是要“順”母意,“從”兄心。郭巨背着母親,偷偷地埋了她老人家的愛孫,這“孝”和“順”又從何而來呢?因此,單從“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這句話來駁郭巨愚孝,已經是足夠了。其他二十三孝中的任何一個事例,都足以說明郭巨“埋兒奉母”是不孝且自相矛盾的愚蠢行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是老儒孟子所說的話。不管是郭巨或郭居敬(有說是郭守正),抑或是崇拜“二十四孝”的後人,都把它當成耳邊風。自己的孩子都不“幼”,怎能真正理解儒家的孝道本義。雖然儒家學說影響了中國數千年文化甚至還將繼續影響下去,但其中的一些糟粕是不可取的。如果我們一昧信奉,並把它放在風景游區,讓遊客品評,顯然很不妥當。自古以來,國人以古為銅,的確樹立了不少人物標本。可對現代人來說,如何做到真正的“孝道”,是我們這一代人應該重新審視並修訂的學問,不可生吞活剝。
也難怪,郭巨“埋兒奉母”的雕像,竟然讓好事的遊客給“剁”了手,可見遊人對這種宣揚深痛惡絕!看着郭巨落在地上的手臂,心中不免幾分快感。郭巨為了自己所謂的“孝道”虛名,竟然充當惡魔、畜牲,這其中,不但讓人心寒肝裂又啼笑皆非。所以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一直是沉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