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
廣西浦北縣文聯韋志遠詩
在人類發現雷電明火和發明鑽木取火以來,人類文明便開始大大地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於是,火成為人類賴以生存甚至被視為與生命同等重要的寶貝,以至於被人類當做火神來進行至高無上地貢奉,於是,在廟堂里,出現了香火不斷的天可以變,地可以變,祖宗之法不可變的萬古不變的規律。確實,當時由於最先進的火種傳播工具便是廟堂的香火,因此在當時來說香火的傳播確實是十分的必要。但是,自從人類發明火柴以來,人們生活用火又已經向前邁進了一大步,特別隨着人類進入二十一世紀,人類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生活電氣化已經老生常談,高新科技已經廣泛地應用人們日常生活的各個領域,現在用香火來傳播日常生活已經絕跡,如果今天仍然這樣發動民眾普及香火,那確實完全失去意義甚至是極大的荒唐復古、歷史大倒退和十分愚昧了,因為如果酒瓶裝新酒的話,酒還可以飲,但是,如果新瓶裝古時候的酒那你還敢飲嗎?因此,作為香火,廟堂的僧人燒一下香,紀念一下還可以說得過去,但是,如果大家都去燒香拜佛,那還有誰來工作和勞動?東南亞一帶在歷史上不是有過朝庭出面干預嚴格控制寺廟的數量的歷史嗎?如果大量地普及,那不是變成三步一廟,五步一寺了嗎?這個教訓在歷史上也是十分的深刻的。同時,在美國、大興安嶺、俄羅斯等地,不也是有過一把火便燒掉幾萬公頃的森林的悲慘教訓的嗎?當年八國聯軍入侵中國部也是一把火便燒掉了萬園之園的圓明園並且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的嗎?於是,在這裡,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奧運會的那個火炬,當時也是在沒有發明電燈以前而靠火炬來照明的,但是現在已經燈火輝煌的了,而燒那個火炬不是顯得太過那個畫蛇添足的了嗎 更何況,那個火炬報紙上報道說單單拆除的人工費用便要500多萬元,這無疑是極大的多餘和浪費,也確實是安徒生童話世界《皇帝的新裝》里那樣的荒唐可笑的了。有感於此,即賦詩一首:
火播文明今古風,與時俱進舞科龍。
古今恆變成規律,勇進急流新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