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團委書記崗位規範
團委書記的崗位職責是:向該級團的代表大會(團員大會)、委員會負責,接受黨的同級組織和團的上級組織領導;主持該級團委日常工作;召集該級團委會;貫徹落實該級團的代表大會(團員大會)、團委會決議、黨組織和團的上級組織的決定精神;指導所屬團總支、支部實施團的各項工作;主持開展團的各項活動;參與黨政有關青年問題研究;抓好所屬團總支、支部建設和團委會的自身建設;領導所屬少先隊工作。(1)知識要求。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知識和黨的基本路線,現行方針、政策;掌握青年工作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掌握基礎團務知識;掌握團的基層建設的方針、任務和工作原則;掌握團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團的基層民主選舉規則和基層團委的機構設置、編製配備要求;掌握團支部(總支)書記選拔、管理、培訓的原則、方法和團員發展與教育管理的方針、制度;掌握青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方針、任務和方法;掌握基層團的各類活動的任務、特點和方法;掌握團的基層組織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方法、途徑和青少年保護的有關法規、規定;掌握共青團領導少先隊工作的原則任務和方法。(2)能力要求。具備把握基層團的工作方向的認識決斷能力;具備主持基層團的工作的組織領導能力;具備開展基層團的活動的指導、協調能力;具備勝任基層團的工作的語言文字能力;具備推動基層團的工作調研、總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