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旗班級評比安全管理細則
一、管理宗旨:
為營造一個舒適、寬鬆的生活環境,促進學校的安全管理,把我校建設成一個秩序井然、周邊環境良好,無安全隱患的一流學校,特制訂本細則,望全體學生遵照執行。
二、安全領導機購及職責:
總負責人: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①由總負責人宏觀控制學校的安全工作。
②由組長制訂具體措施方案,由其他成員負責實施。
③由 具體負責後勤的安全工作。(包括鍋爐的使用、檢查及維修,食物的採購等)
④由 具體負責代銷店中副食的安全衛生工作。
⑤由各班班主任全面負責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工作。
二、評分標準及細則:
(一)評分標準:
安全管理按20分納入紅旗班級評分制度。如果沒有出現以下問題,則為滿分;如果出現了以下問題,則按標準扣分,扣完為止。
(二)評分細則:
1、上學、放學一律不準騎自行車,如發現,一次扣5分。
2、下自習后(包括下課)一律不準私自到學校外池塘,下垸提水,每發現一次扣5分。
3、住宿生下自習后一律不準外出。如要回家,必須經班主任批准,沒有請假私自外出每次扣5分。
4、嚴禁夥同校外青年到學校惹是生非,每發現一次扣20分。
5、不準翻爬學校圍牆、攀坐學校樓梯,每發現一次扣5分。
6、嚴禁在寢室點蠟燭,每發現一次扣5分。
7、不準帶管制鐵器和刀具進入學校,一經發現扣10分。
8、節假日要鎖好教室、寢室門,如沒上鎖,則一次扣10分。
9、不許在學校西花園內打鬧,每發現一次扣5分。
10、嚴禁打架、賭博,每發現一次扣10分,並通知家長。
11、不許到學校水井旁玩耍,不準到教師宿舍樓後面的水池內打水,如發現一次則扣5分。
12、下晚自習和早操時間及時關燈,一次沒關扣3分;下晚自習如沒鎖教室門,則每次扣5分。
綜合治理辦公室
二零零六年二月
紅旗班級評比安全管理細則 標籤:安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