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廣告策劃書
為進一步規範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切實解決當前新建小區、樓盤戶外廣告不按規定設置檔次較低的問題,進一步提升廣告品位,美化城市形象,根據《江蘇省城市容貌標準》、《姜堰市城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姜堰市戶外廣告和店招店牌設置總體規劃》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城區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城市總體規劃,按照戶外廣告整體特點,堅持合理布局、分區設置;控制總量、提升檔次的原則,確保新建小區戶外廣告管理符合規劃方案提出的目標。
二、整治的內容及標準
(一)整治的內容:
1、對城區新建小區、樓盤設置的店招店牌和戶外廣告牌進行一次拉網式的檢查,並逐一登記造冊歸檔。對無戶外廣告設置手續和超過批准設置時限的,應及時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並在法定期限內予以強制拆除。對雖不具備戶外廣告設置手續的,但在規劃合理許可條件下,可責令當事人補辦手續。
2、拆除新建小區店面招牌多設和設置不規範的廣告牌匾,(沿街商業門頭,一店只設一牌,大型商業門面可設多牌,但必須高度、寬度統一,色調一致);拆除有礙觀瞻、破壞建築物風格和城市風貌的各類廣告。
(二)整治的標準:
1、整治后的新建小區各類戶外廣告符合《江蘇省城市容貌標準》和《姜堰市戶外廣告和店招店牌設置總體規劃》的要求。新設戶外廣告用料考究,安全牢固,製作精美,輪廓燈、透射燈、霓虹燈、裝飾燈、燈箱燈完好,達到白天美化,夜間亮化。
2、廣告內容畫面清晰,文字規範,內容文明真實。
三、實施方法
(一)整治的方法
1、搞好宣傳發動,營造良好氛圍。一是搞好自身動員教育,各區域中隊充分認識戶外廣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做好整治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通過設置宣傳台、宣傳車、深入走訪新建小區物業等,大造聲勢,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積極爭取群眾理解,社會支持。三是積極主動協調各新聞媒體單位對整個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深入跟蹤報導,積極宣傳典型事例,對極個別多次勸說不予配合的要給予曝光並採取強制措施,為專項整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成立專項整治隊伍,集中進行整治。整治工作主要由專項隊伍具體實施,專項隊伍要掌握整治標準,熟悉廣告業務。
3、整治中要逐門逐戶做工作,逐塊廣告定標準,對設置不符合要求的戶外廣告,儘可能通過做工作,由產權單位或業主按規定自行拆除和整改。逾期不拆除、更換和不配合整治工作的,由整治隊伍依法強行拆除。
(二)實施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從10月1日至10月15日,主要人員丁志宏,朱小志及數字中心6人參加。印發宣傳材料,設置宣傳台,出動宣傳車,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同時對城區現有的29家開發商進行走訪宣傳教育,並向其發放廣告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督促他們主觀上引起重視,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2、限期整改階段。從10月16至10月23日,主要人員余愛軍、孔小燕及數字中心10人參加。對照市容標準和新建小區的店招店牌的規劃設置,對違規違章的商家業主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上門做思想工作,督促其限期整改。
3、強制執行階段。從10月24日至10月31日,主要人員葛年良牽頭,王小軍、黃志軍、余愛軍、丁志宏、朱小志及各區域中隊全體參加。對屢教不改的或不服從管理的,堅決予以強制拆除。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戶外廣告整治工作任務重,要求高,涉及面廣,要充分認識此次戶外廣告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高標準、高質量地狠抓工作落實。要加大宣傳力度和工作力度,營造良好的整治環境。
(二)強化領導,落實責任。要切實加強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整治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建立目標責任制,嚴密組織,分解任務,抓好落實。
(三)嚴密組織,工作到位。由於戶外廣告整治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整治中會出現一些難點問題,實施強制拆除時,要事先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周密,要做到人員落實,裝備要到位,制定應急方案,及時處理好整治過程中突發性事件。
(四)實施長效管理。在新建小區戶外廣告整治過程中,要做到邊整治,邊鞏固提高,積極探索城市戶外廣告長效管理機制,認真做好整治中的後續管理工作,逐步規範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制度,實施長效管理,防止出現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