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總承包合同
日期: 19__年__月__日
地點______市
本合同經下述雙方簽署:
1 ____市衛生局局長____先生(以下簡稱甲方)
2 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經理____先生(19 年 月 日由___建築工程承包公司授權)(以下簡稱乙方)
出生地:____(國家)
國籍:_____(國家)
總部:_____(國)_____市
在A國的通訊地址:______信箱
鑒於甲方要興建的____學校10000m2的教學樓,乙方提交報價已於19 年 月 日被_____市衛生局招標委員會接受並已中標。根據A國__部1983年2月5日第318議,雙方締約於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要完全、準確地按照該合同條款、技術規範、設計圖紙、工程量表、價格表及與合同條款有關的書面協議,在____市對___學校10000m2的教學樓(該工程為樓房,包括全套傢具、設備、空調)進行施工。
乙方承認自己對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確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同意締約,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第納爾。兌換美元比例為70%。
這個金額是用單價乘實際工程量的方法計算出來的,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於"分段工程"則根據臨時報表進行支付,臨時報表的書寫方法應是雙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對乙方的支付要根據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
合同價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為施工所承擔的所有費用、開支、義務、各種稅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期內規定的保修、保養費。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階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稅法、關稅及稅務,在A國國內或國外新增加賦稅。
(三)工期
乙方必須根據本合同第__號附件的說明,在自移交場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內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節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內。如果乙方由於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認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話,可書面通知甲方,說明原因,並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證實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適當延長。
(四)移交場地
根據甲方向乙方發出的通知,進行工地交接,交接時須簽訂紀要,雙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場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規定的期限內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紀要,並將紀要的複印件寄給乙方。起草紀要之日等於乙方接收場地之時。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認在簽訂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圍的環境,掌握了所有與工程施工有關或對施工有影響的情況,如地質土壤情況、水源、當地氣候情況、道路、交通流量、勞動力的提供範圍等。由這些因素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六)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自被通知中標的第2天起的30天內,向甲方寄存履約保證金,金額為該合同總額的20%,或在指定期限內將以前寄存的投標保證金補充到上述比例。該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證金之後才對甲方產生義務。
有現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條規定,保函須在合同整個執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後交付工程為止。
該保證金始終都由甲方保存。作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用方權利的保證。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挂號函件后,最多在一個月內,按可能業經被扣除的金額的相同額度杯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的餘額,或者從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有權索賠,只要用挂號函件通知乙方即可,無須訴諸法院或採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權從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債務。
(七)圖紙和規範完善無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術說明、設計、繪圖中的所有錯誤或疏忽,隨時可以更正。乙方應親自審查規範、設計、圖紙的有效程度,並在適當的時候把自己的意見告訴甲方、在甲方接受這些意見的情況下,甲方就要對這些意見負責,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來的一樣。
(八)施工進度計劃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內向甲方遞交一份施工計劃,闡明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採用的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安排、運進施工現場的設備,以及建立臨時設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意見和施工進展情況,對自己的施工計劃進行調整。
(九)合同內容的變更
甲方有權調整合同內容,但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15%。實際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在合同金額的15%之內,乙方無權要求 任何補償。
上述調整金額,要用業已議定的單價計算、如果沒有這種單價,則在責成乙方進行調整時的當地市場價格或世界市場價格的基礎上進行計算。
根據本條款的規定,如果乙方認為提出的調整會導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進行調整之日起最多兩個星期內向甲方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否則,等於放棄權利。這樣,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內完成包括調整部分在內的工程,並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時,可將工期延長到其認為是適當的時候。
(+)支付條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約保承並辦完合同註冊登記付稅手續之後,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的預付款。支付預付款應在乙方提交與預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後,該保承應該在施工期間始終有效,且應開自一家A國的銀行,或是經過這家銀行認證,同時不許附加任何條件,也不得被作廢。上述銀行須承認有一筆與保函等值的款項由甲方支配,並承認可全部支付甲方,無須提醒,無須訴諸司法部門,也無須辦理其他手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3) 標籤:電子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