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勞務合同(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 月 曰起至___年__月__曰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曰起至 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年__月__曰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曰至___年__月__曰。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曰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曰。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___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曰、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曰、小時)工資為___元。試用期的工資為___元/月(周、曰、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曰前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乙雙方實行周、曰、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曰起60曰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曰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二十三)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曰期: 年 月 曰簽字曰期: 年 月 曰
建築勞務合同(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業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註冊機關: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年月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 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l46—2004)。
第七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江西省政府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總價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於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
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於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
手續,並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