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市郝家橋鎮興旺村四隊東乾渠東邊水地,旱地(包溝渠)於2010年11月20號,流轉給乙方耕種,經甲乙雙方平等協議后,訂立本合同書如下:
一:甲方把土地流轉給乙方后,永久不變,一切使用權及所有權有乙方享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任何使用權及所有權流轉費 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給乙方交地時必須把四邊界限畫清楚,東靠排水溝及馬忠有共同使用,南靠生產路,西靠溝,北靠排水溝與楊發玉共同使用,各溝存在問題有甲方出面調解。
三:甲方給乙方交地時,包括本地內的所有水利設施,電力設施及泵站以前線路,泵站及渠道所有使用權,都有乙方管理及使用,甲方不得干涉線路及用電以後的問題都有甲方出面協調及解決。
四:乙方接受后擔任土地上的所有義務工和建設經費若有攪擾甲方出面協調。
五: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流轉合同的條列 ,如果有一方提出停止合同協議和不遵守合同條例提出的一方必須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六:甲乙雙方在出現合同問題的情況下,必須有證明簽字證明,如果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裁判執行。
七:甲乙雙方執行合同書,特立本合同書為證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證明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書自簽字起生效。
八:關於老金 馬玲 租用泵站及渠道的問題,老金 及馬玲在每年用水期間除交相關的水費 電費及維修費外再給與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流轉合同書 標籤:這片土地是神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