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範本(一)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房屋抵押合同範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以物抵債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
第一條 關於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元的債務 ,丙方自願以自有財產清償乙方所欠甲方的該項債務。
第二條 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套房屋(下稱房屋),清償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_元的債務:____________;上述房屋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房屋交付給甲方,並與甲方簽署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
第四條 丙方應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負責辦理房屋產權 證書的有關手續,房屋辦證所需稅費由甲、丙雙方按照法律規定各自負擔。
第五條 丙方保證 對所交付房屋擁有所有權 ,房屋產權無爭議,亦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第六條 丙方保證所交付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 未設定抵押 或權利受到其它限制。
第七條 產權人為甲方的房屋產權證書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於《合作經營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 即告清結,該項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
第八條 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個月內,因任何原因導致房屋產權證無法辦理到甲方名下,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________元債務,並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按每日萬分之______收違約金 ,丙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各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 ,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__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仲裁 ;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三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範本(三)
抵押權人名稱(以下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與借款合同,合同編號為(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屋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房屋抵押給甲方,作為償還主合同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屋共作價*** (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第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乙方應與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保管。
第五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十天內或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乙方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甲方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甲方;乙方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須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並以甲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乙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甲方可以代替乙方投保,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權益屬甲方。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於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處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違約金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或借款人追索;價款償還借款本息還有餘的,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權。
2、乙方違反第七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屋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房屋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3、乙方因隱瞞抵押房屋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手續辦妥或抵押登記之日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報抵押存檔二份。
抵押權人名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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