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有人喜歡畫畫,有人喜歡唱歌,也有人喜歡跑步。而我喜歡看書。
有一天,我和爸爸在新華書店裡買了一本《三十六計》我愛不釋手,以學習完就看。簡直是如罪如痴,津津有味。吃飯時,媽媽叫我吃飯,我說了聲:“好,馬上就來。”就又繼續看。媽媽又叫了一聲,而且還說:“再不來吃飯,就不給你吃了。”這是我想:“一定要趕緊去吃飯,不然就沒得吃了。”我戀戀不捨地放下書去吃飯,吃完又接着看書。
有一次,表妹來我家玩,不小心把我的書弄髒了。我看見了,訓斥了她一頓,還給她立下一條規矩:“要拿我的書時,必須得跟我講,否則的話,打你的手三下。”之後,表妹便乖乖聽話,那我的書都跟我講。
如果要看書,一定要學習完再看,否則會把學習上的是耽誤了的。還有,一定要把書保護好,否則,你的兄弟姐妹有可能把你的書弄髒了。
所以,我一定要把書保護好,而且有做到看書,學習兩不誤。
五年級:藍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