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讀了《永生的眼睛》和《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我覺得雖然人死不能復生。可是,完好的器官是可以傳承下去的,我們的器官卻可以活着,就可以去體驗新的生活。這樣,我們的死才是有意義的。有些人說死要全屍,但是死後卻把屍體給了火葬廠。到頭來,一點意義也沒有。不僅沒落下全屍,連好的器官也浪費了。如果我死以後,會把自己完好的器官捐贈給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只要他們快樂了,我也就快樂了!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篇文章告訴了我:海倫·凱勒對健康的關注和對有一雙完好眼睛的渴望,這種願望是多麼的強烈。雖然他不幸失去視力和聽力,可是他對生活的了解卻遠遠超過常人。一個盲人聾人居然成了知名的作家!海倫·凱勒的一生充滿了勇敢與堅強,我們應該向他學習,學習他勇於向困難挑戰的精神這種精神將永遠傳遞下去。讓海倫·凱勒的精神在歷史上記下輝煌的一筆!
是啊!人往往是這樣:有了的東西不再珍惜,沒有的東西又一味追求。也許,我們應該把外在的東西看淡一點,想一想現在幸福美好的生活,再想一想今天真的是生命中的最後一天,那整天都會過得精彩過得充實。
最後,我要回答海倫·凱勒提出的問題:假如我只有三天光明我會讓我的眼睛仔細看這個美麗的世界。這寶貴的三天,將成為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憶。
羅江縣深雪堂小學四年級:柳雲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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