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學生涯中,有許多令我難忘的事,其中這件事最令我記憶猶新。那天正好是雨天,我沒有帶傘,就和媽媽在商店門口避雨。突然,我的目光被一個可愛的小男孩吸引住了。他大概有五、六歲,胖嘟嘟的小手舉着一把被雨水沖洗得亮光光的花傘,另一隻手拿着一塊香甜可口、精美的小蛋糕。混着泥土的雨水濺到他的腳上,可他卻毫不在意。只見他徑直走到了路旁的一個乞丐面前。
“給你,這是我用最後一點零花錢買來的。”小男孩說。……乞丐睜開惺忪的眼睛,“給我的?太謝謝你了。”他一邊說著,一邊用他那顫動着的手慢慢地接過蛋糕。可他卻把蛋糕給了身邊的小孩兒。小孩立刻狼吞虎咽地吃起來。“這是我兒子,”乞丐說:“他已經好長時間沒有吃過東西了。這次多虧有你這塊蛋糕哇。”小男孩摸摸小乞丐的頭,說:“這沒什麼,人之間都要互相幫助的嘛。”他剛說完,就向家的方向跑去,漸漸消失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
這雖然是一件司空見慣的事,但我的心卻被小男孩的行為深深地感動了、震撼了。我比小男孩大好幾歲,卻沒有去理會一下路旁忍飢挨餓的乞丐。小男孩雖然不如我知識豐富,但是卻懂得關心別人、懂得人生最重要的道理。作為一個大姐姐,我同樣要向他學習。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人與人之間的情誼沒有地位尊貴和卑微之分,這是我一生都忘不了的道理。
三年級:司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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