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放學后常常不能按時回家,爸爸媽媽經過商量給我配了一個手機,以便隨時知道我在那裡。
那天,媽媽叫我出去吃飯,可是,到了那裡,卻發現我的手機不見了……
吃過飯,媽媽生氣地對我說:“你吃了飯就到外婆那裡去做作業,我不會再給你買手機了,要買的話,你不是存了一千塊錢嗎?你自己去買!”
我知道媽媽為什麼生我的氣,我手機丟之前才給媽媽打了電話,順手放在我的衣服口袋裡,我的衣服口袋是斜的,口袋裡又裝了其他的東西,大概擠了點,一走路,手機就順勢掉了出來,而我只顧走路去了,根本沒在意。
沒辦法,誰叫我大意呢。我只能安慰自己這樣想:算了吧,不見了就不見了,我一定會準時回家的。
過了一會兒,爸爸打電話給媽媽說:“丟了那個手機我已掛失,我重買了一個,用的是原來那個號碼。”
為了懲罰我的不小心,媽媽聽完電話告訴我說:“爸爸已經又給你買了一個手機,如果你不要,就要給爸爸300元錢;如果你要手機,可以不收丟了那個手機的錢,還是給300元錢,你買不買?”我想了想,還是買吧,這樣划算一些。
就這樣,我又有新手機了!但我也吸取了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