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六年學生,對它早就已經司空見慣:長長的圓柱體,有着白、紅、粉、藍、綠、黃六種顏色,大概六厘米長。在七尺講台上,是它陪伴着老師度過每一節課堂,每一個春夏秋冬,它就是——粉筆。它既樸實而又華麗,它既平凡又偉大。
粉筆也告訴了我們許多知識:從一年級時的“a、o、e”和“1、2、3”、三年級時的“English”,到現在的“圓周率”、“文言文”。在它教我們的同時,也犧牲了自己。有時,它不小心摔落在地上,被人踩上一腳跑,就立刻變成了末。粉筆的用處也有很多:它不僅可以在黑板上寫字,還可以用來吸水、球鞋洗乾淨了,要晒乾時,還可以用來“增白”。就是因為粉筆太多了,所以我們才那麼不珍惜它,摔破了,沒有人願意再把它撿起來。可是,它依然那麼默默無聞、任勞任怨地工作着,毫無怨言。但是有人可能不喜歡它,甚至厭惡它。因為每次用它寫字時,都會把手弄髒,最後還得用水洗手。我想,粉筆能和老師成為朋友的原因,是不是因為他們都擁默默奉獻的精神呢?老師每天含辛茹苦地教導我們,粉筆又何嘗不是呢?它每天辛勞地工作着,卻被人隨意丟棄。
突然間,我覺得,那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的粉筆,變得有人情味、偉大了,令人尊重、敬佩,它彷彿變得很神聖了。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區三江小學六年級:饒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