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下午,我和我們這片的小朋友一起下象棋。
我先和張翰下。戰幕拉開了,我首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向對方發起全面進攻:“車“”馬““炮”一齊出動,前轟后打,左衝右突,在幾十厘米見方的棋盤上,縱橫馳騁,所向披靡,殺的對方步步退守,幾個回合過後,局勢已經明朗了:我的“過河卒”可住了他的“相眼”;我的“炮”閉住了他的“將”“相”“士”;我的“沉底車”是他的雙車只能在左右策應,不能離開半步。而且兵力也眾寡懸殊,他的一匹“戰馬”和一門“大炮”殲滅,而我方卻還隊伍嚴整,毫無損傷。看到這個局勢,為我助威的人大聲喝彩:“殺得痛快!”給他當參謀的人急得面紅耳赤,連保持中立的人也嘆道:“危險了!可是張翰卻不動聲色,沉着應戰,他輕輕擺下手,要旁觀的人們不要着急。場上頓時靜下來,只能聽見人們不均勻的呼吸聲。一會之後張翰抓住機會。把炮忘士下放,因為我的士上去了一個,所以把將給將死了,我羞愧的紅着臉,眼皮不敢抬,彷彿一個沒準備功課的學生,遇到老師抽查的尷尬情景,我可真想肖尖腦袋鑽到地縫裡去。
雖然這次我輸了。但勝敗乃兵家常事嗎!下一次我一定要打敗張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