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中午,我正在伏案寫作,父親在樓下喊我,說春兒找我。
春兒找我有什麼事呢?我疑惑地關上電腦,走下樓來。
春兒大名叫什麼,我不太清楚,大家叫他春兒,我也就跟着這麼叫。說起來,春兒還是我侄輩,與妻子這家子同族,平日來往比較密切。妻家好象一忙不過來,就常找他幫忙。他也總是隨叫隨到。
春兒家住在一面坡上,據說原來是連三間帶一偏屋的土牆瓦屋,不知怎麼的,弄到後來就只有那偏屋了,孤零零的,可憐兮兮的,像起一陣大風就會颳走似的。在鱗次櫛比的滿坡房子中,很扎眼,就像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突然冒出一個腌臢的乞丐。春兒一家四口人,擠在一間小屋子裡,既要弄飯,又要睡覺,天穿地露的,不知怎麼熬日子。
春兒見到我,很扭捏,一副手足無措的樣子。看上去,這些年春兒日子過得不錯,衣是衣,褲是褲的,光光鮮鮮,紅光滿面。人靠衣裳馬靠鞍,春兒一打扮,顯得很英俊,很精神。其實,春兒原本就高高大大,相貌堂堂的。人窮自然矮三分,是他自個兒把自個兒弄猥瑣了。他吞吞吐吐地說,接我們喝他兒子的喜酒。我有些吃驚,春兒的兒子都大了,要結婚了。日子過得真快。我趕忙應承,春兒便歡歡喜喜地離去。
聽人說,搞集體那陣,春兒特別的懶散,愛睡懶覺。兩口子打賭睡,太陽不曬到屁股是不會起床的。沒有工分,就常常缺糧,吃了上頓沒了下頓。人又好酒貪杯,分點糧食往往一多半送進了酒房。一挨餓,就東家蹭一口西家蹭一口。實在蹭不下去,就拿傢具換東西。妻子的陪嫁並不少,立煙火時也分得些老家老業。傢具換完了,就拆房子上的木頭、瓦,只要能變成錢的都被他變賣了。屋是土牆屋,沒了蓋的,風吹雨淋,日久天長便一間間垮掉了,最後就只剩下一間偏屋棲身。好在他有一身力氣,只要有人請他,好酒好肉招待,也肯花大力氣。至於紅白喜事,春兒自然是不請自來。第一個到,最後一個離去,做事脫己,讓人放心。只一樣讓請他的人不高興,他一去,全家人也都跟着去蹭吃喝。
春兒好吃,也會吃,後來,他的廚藝就漸漸的有了些名堂。紅白喜事,他先是給主廚打下手,而後也能湊合著獨當一面。他家裡的就給他做下手,做些粗活。兩口子一唱一和,也自得其樂。
分田到戶后,日子有了奔頭,家家都忙着發家治富,春兒一家依然是老樣子。解決了溫飽,很多人都想跑到外面去掙大錢,又不願荒蕪田地,就要請幫工,春兒就再也不為吃喝發愁了。春兒的兄弟姊妹日子都過得不錯,對他看不過去,多次勸說他,要他不要只想到吃人家現成的,把自家的屋裡搞好。春兒不領情,反認為是他們吃咸羅卜操淡心,以至兄弟姊妹反目成仇,後來發展為形同陌路。
春兒最大的孩子是個女孩,剛上完小學就輟學了。妻是教書的,這孩子原來就在她班上讀書。妻常誇這孩子懂事,是個讀書的料,只是命不好,生錯了地方。我見過這孩子,模樣兒長得好,禮禮信信,心下也感嘆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
但不久就聽說這孩子被人拐跑了,春兒好像找了一陣子,沒有結果。孩子一大,有了羞恥心,家裡也確實再呆不下去,跑只不過是遲早的事。但沒過多久,就聽說這孩子寄錢回來了。原來孩子去了深圳,遇上了一個好心的有錢人,先是做保姆,後來這人便看上了他,娶了她。算是攀上了高枝,烏鴉變成了鳳凰。也是這孩子有良心,不嫌家貧,一安頓好就急忙給家裡寄錢。春兒大喜過望,逢人並誇這孩子。
又過了不久,春兒得了外孫,女婿接春兒去做客,連路費都匯來了,春兒便舉家前去。再回來時,春兒就像變了個人似的,穿戴洋氣,談吐舉止也不讓人再感到萎瑣。春兒的兒子沒有回來,說是進了他姐夫的工廠,一月也能掙千兒八百的。
更讓人感到意外的是,出了一趟遠門,春兒像是脫胎換骨了,人也變得勤快了,開始喊人平地基,拉材料,準備起房子。有了錢,辦起事來就快,房子說起就真起起來了。坡上鱗次櫛比的房子中,突然就冒出一棟高大的混凝土平房,叫人看了,依然有些扎眼,不習慣。
錢是大爺,許多人又妒又羨,不再小看春兒。他們從春兒身上看到了希望,毅然拋家別子,成群結隊地外出尋找機遇,掀起了空前的打工熱潮。一時間,熱鬧的村子忽然變得冷清了許多。
好久沒見到春兒了,想來大約有七八年時間了吧。世事滄桑,有人窮,有人富,正所謂此一時彼一時也。窮了的自有窮了的原因,富了的自有富了的緣由。反正日子有了奔頭,就八仙過海,看各顯神通了。富與窮,誰也怪不得了。
送走春兒,我想了許多。等到平靜下來,再打開電腦,準備繼續寫那沒有寫完的文字,誰知關電腦時竟忘了存盤。懊惱之餘,只好重來。轉而一想,重來就重來吧,未必就是壞事。但我提醒自己,下次一定不能忘記存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