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模板(一)
甲方:武漢魯邦建材有限公司 合同號:
乙方: 簽訂日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加工合同。
一、品名、規格、數量、金額、交貨日期。
品名規格加工數量單位單價(元/件)金額(元)交期備註
粘結劑20公斤/袋
填縫劑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按實際數量結算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乙方在加工過程中必須採用甲方提供的核心料並不折不扣的按甲方要求的數量加入。並要保證攪拌時間,以達到均勻一致,如果是乙方加工原因(加料,攪拌時間,配方)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私自印刷甲方的包裝袋。
三、交(提)貨地點和方式:乙方工廠交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提供主料(核心料)及包裝材料。乙方提供42.5水泥,40-70目河砂,重鈣等甲方需要的地材。
五、包裝標準及要求: 甲方提供包裝 。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款現貨 。
七、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如果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八、其它約定各項:此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傳真件生效。如果貨物質量達不到
合同約定的標準,造成甲方客戶索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加工合同模板(二)
甲方:浙江堅銘建築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圖紙或樣品、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批次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產品款式、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須符合質量要求並標示清晰。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4、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數量和品種。
3、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圖紙和資料及樣品,不得將甲方的樣品、技術資料、圖紙等泄漏給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給甲方的同行業,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乙方必須加強質量保證能力,確保加工、運輸過程的質量控制,保證所加工的產品符合質量標準。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提貨地點
每月八號為對帳日,乙方安排財務人員到甲方財務部進行對賬,雙方確認無誤后,甲方列入應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發現質量有異,甲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15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處理。驗收標準依據樣品或甲方檢驗標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貨,每拖延一天,罰款500元。
2、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導致產品報廢的,應賠償甲方此批貨款總價 200%違約金。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檢驗、運輸、補貨費用、保險、倉儲、裝卸等直接損失應由乙方負擔。
3、如合格率指標達不到約定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安排人員全檢,或由甲方安排專人全檢,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2、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加工款,每推遲一天,罰款500元。
3、如乙方經常不能滿足甲方質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未結算之加工款作為一方的違約金沒收。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國家政策和政府規定的調整變化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處理。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模板(三)
供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交提貨日期: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三、原材料來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貨方法、地點及運雜費負擔:
五、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六、包裝要求及包裝物回收辦法、費用負擔:
七、經濟責任:
八、其他:
九、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鑒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銀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