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協議書(一)
協議人:方某,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協議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於**年*月*日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兒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方**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坐落在深圳市福田區**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10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40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九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六、雙方因該協議書發生爭議,如調解不成,則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協議人:***
見證人:****
哺乳期離婚協議書(二)
男方:某某,男,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於年月認識,於年月日在登記結婚,婚後於年月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元,雙方各分一半,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
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方於年月日向XXX所借債務由方自行承擔……)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鑒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哺乳期離婚協議書(三)
方某,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協議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方於**年**月**日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兒子***。因 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方**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
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年月日協議人:
哺乳期離婚協議書 標籤:離婚潛規則